熊雪出生于1962年12月,重庆市渝北区人,在重庆工作多年,担任过永川区委书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发改委主任等职务。2019年5月,他升任重庆市副市长,并兼任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一职。
2023年1月,重庆市政府换届,熊雪不再担任副市长。同年5月,他官宣被查,11月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搞“七个有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
郑州中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熊雪利用担任重庆市南岸区副区长,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永川区委书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用地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
郑州中院认为,被告人熊雪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熊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熊雪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