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行动”开展以来,湖北高速交警聚焦实时交通安全规律特点,强化部门协作、隐患治理、路面管控、施工监管,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超员、超速、非法营运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10月31日至11月3日
湖北高速交警
在全省干线高速
持续开展“零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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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期间 ,湖北高速交警
严查严管
酒醉驾、超员载客、疲劳驾驶等
突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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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支队夷陵大队在沪蓉高速宜昌北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准备对一辆云D籍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车辆突然加速,企图躲避检查,被民警成功查处。随后,民警对该车驾驶人叶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7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经查,该车驾驶人叶某当晚喝了两次酒,以为夜间不会有警察查酒驾,便驾车上了高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二支队崇阳大队在杭瑞高速崇阳收费站开展整治行动。在对一辆牌号鄂L籍小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酒精检测棒亮起。民警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2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随后民警将钟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并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132.6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钟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
一支队蔡甸大队在沪渝高速武汉西收费站开展开展集中行动时。发现一辆鄂N籍小型轿车停在检测点外,上前进行检测后,酒精检测棒亮起,民警随即对该车驾驶人吴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查,吴某晚饭时喝了一两白酒,叫了代驾准备回潜江老家,到了高速路口,想来不会有问题,便让代驾先行离去,不想还没上高速就被查。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并罚款2000元。
三支队钟祥大队在沪蓉高速钟祥收费站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时,发现下站匝道上有一白色小车停下后换人,民警立即对原驾驶人曹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7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查,该车一直由曹某驾驶,行至收费站发现有民警查酒驾便想在匝道上换人,此次已属于二次酒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四支队十堰大队民警在福银高速公里郧西收费站开展联合勤务过程中,对一辆鄂C籍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登记时,发现该车存在非法营运嫌疑。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5人,由郧西县上津镇前往郧西县城,司机向车上乘客先行收取35元乘车费,并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再支付剩余的费用。该车无营运资质,涉嫌非法营运,已移交至郧西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处理。
二支队下陆大队在大广高速公路黄石西收费站集中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鄂B籍小型普通客车涉嫌超员,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经查,车上司乘为姐弟两家,从武汉回大冶,为图省事在车上多“挤”了一人。最终,民警对该车驾驶人实施的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并对超员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三支队京山大队民警在广许向京山服务区执勤时发现,一辆豫R籍重型货车有严重疲劳驾驶嫌疑。经查,该车驾驶人郭某驾驶重型货车从广州出发至西安,已连续驾车6小时,且中途休息未满20分钟。最终,民警对其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并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要求其在服务区休息充分后方可出发,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
行动不歇,守护不止
湖北高速交警
伴您一路平安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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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一支队、二支队、三支队、四支队、五支队、六支队
编辑:李东轩(五支队巴东大队)
助理编辑:朱丽娜
编审:龚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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