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前方车辆低速行驶,该怎么办?

文摘   2024-10-23 15:03   湖北  


网友问答

· 欢迎给我们留言提问 ·


高速安全通行小知识
Q

A

遇到前方车辆低速行驶,该怎么办?

遇到前方车辆低速行驶,首先保持安全距离,确保出现紧急情况时有足够的距离和时间正确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同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应按照不同车速分道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另外,中重型货车靠右行驶,若前车低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的同时,可按照以下方式借道超车

根据《关于湖北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自2021年8月10日起,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的中重型货车在同向2车道路段行驶时,应当在右侧车道依次行驶;在交通标志和标线未禁止超车的路段,可以借用左侧车道临时超车,但超车后应当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迅速驶回右侧车道。中重型货车在同向3车道路段行驶时,应当在最右侧车道依次行驶,禁止在最左侧车道行驶;在交通标志和标线未禁止超车的路段,可以借用中间车道临时超车,但超车后应当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迅速驶回最右侧车道。中重型货车在同向4车道及以上路段行驶时,应当在右侧两条车道依次行驶,禁止使用其他车道行驶、超车。


关于高速出行,您有哪些疑问?

快来给蜀黍留言吧~





法核:李志鹏(执法督察大队)

编辑:张宁致(六支队)、张芮瑞(六支队兴山大队)

助理编辑:朱丽娜

编审:龚菲菲





往期回顾


 ◆ 盯关键点,紧安全弦!丨零点行动

湖北高速交警
高速公路安全通行资讯,高速交警服务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