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行动”开展以来,湖北高速交警聚焦实时交通安全规律特点,强化部门协作、隐患治理、路面管控、施工监管,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超员、超速、非法营运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10月25日至27日
湖北高速交警
在全省干线高速
持续开展“零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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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期间 ,湖北高速交警
严查严管
非法营运、超员、疲劳驾驶、酒醉驾等
突出违法行为
四支队十堰大队民警在福银高速公路六里坪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时,对一辆鄂C籍小型普通客车进行登记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超员和非法营运嫌疑。经现场初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由丹江口市出发前往十堰,每人收取45元,无营运资格。最终,民警对该车驾驶人实施的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并对超员人员进行安全转运,涉嫌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移交丹江口市交通执法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支队下陆大队民警在大广高速公路黄石西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时,对一辆鄂B籍黄牌旅游客车检查时,发现该车实载30人,核载29人,超员1人,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你们手中的方向盘关系车上几十人的生命安全,切不可为一时利益超员载客”,并对其实施的驾驶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下一步,还将对驾驶人所属的客运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其严格落实客运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提醒。
五支队恩施大队民警在沪渝高速恩施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对一辆鄂Q籍小型轿车驾驶人进行酒精快测时,酒精检测棒提示饮酒,随后民警使用呼气酒精测试仪进一步检测,检测结果为7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查,驾驶人跟朋友刚吃完宵夜,喝了两瓶啤酒,想着已经转钟了,不会有人检查,决定还是自己开车,没想到在高速被查获了。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并罚款2000元。
六支队宜昌大队民警在三峡高速宜昌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时,对一辆鄂A籍新能源车驾驶人进行酒精快测时,酒精检测棒提示饮酒,随后民警使用呼气酒精测试仪进一步检测,检测结果为3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查,驾驶人自认为没喝多,便驾车行驶,岂料在高速上被查。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并罚款2000元。
请各位驾驶人朋友
引以为戒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遵规守法 文明行车
供稿:二支队、四支队、五支队、六支队
编辑:唐彬(四支队随县大队)
助理编辑:朱丽娜
编审:龚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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