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乌兰察布市某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祁连县扎麻什乡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并以记台班的方式进行工程作业。由于发包人的治理项目比较多,导致工程款迟迟未能结算,乌兰察布市某工程有限公司遂诉至法院主张工程款。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案涉工程量产生争议,乌兰察布市某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对案涉工程量进行鉴定。
为了更直观的了解案涉工程施工情况,公正高效的完成工程量的鉴定工作,法院鉴定办理人组织双方当事人、鉴定机构共同前往案涉工程现场进行了实地勘验。鉴定办理人在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下,对争议焦点仔细询问、逐一核对,并组织鉴定机构采取拍照录像、进行实地测量,对案涉工程位置、工程完成情况、现状等详细记录,为后续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了充足的证据支撑。
“法官,太感谢你们了,通过大家的努力,这次现场勘验工作圆满结束,顺利完成了鉴定工作”!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对法院干警的高效工作能力表示赞许,当事人对法院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的不辞辛劳表示感谢。此次现场勘验不仅高效完成了鉴定工作,更是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的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本期供稿:马宝元
编辑:马智芳
一审:马智芳
二审:冶梦蝶
三审:李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