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随着小李的年岁增长,已经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2023年期间,小李因病住院又支出一大笔费用,现在李某仅靠卖水果获取的收入已经远远无法满足小李生活开支的需要,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父王某支付2021年至今的抚养费及住院费用的一半,并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小李18岁成年。
被告认为:
第一,离婚协议并没有约定其支付抚养费,不应承担2021年至今的抚养费,也不用承担小李住院期间的医疗费。
VS
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即其母亲认为:
随着孩子的年岁增长,教育费、生活费随之增加,现在的收入情况无法满足孩子日常支出。
最终
为未成年人子女提供良好的家庭保障,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不仅是父母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抚养费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物质基础,宝泉岭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始终秉持着“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通过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为未成年撑起一片蓝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ND
来源:新华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