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民主管理的形式
01
企业民主管理的形式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02
厂务公开制度
企业应当实行厂务公开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公告等多种形式,将企业生产经营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廉洁情况,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03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公司制企业应当依法实行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支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04
集体协商、合理化建议等其他形式
职工方和企业方可以通过集体协商形式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协商。企业应当鼓励和奖励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
职工如何参与民主管理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企业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参与企业管理”。职工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主体。
01
职代会上行使民主权利
经过民主选举成为职工代表,通过职代会参与管理,行使知情权、建议权、决定权、监督权和选举权等民主权利。
02
多渠道知晓企业重大决定
通过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等厂务公开的载体,了解关系企业发展的重要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等内容。
03
参与企业高层决策和监督
通过职代会民主选举成为职工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决策权利;通过职代会民主选举成为职工监事,进入公司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监督权利。
04
进行自主管理与自我监督
班组职工通过班组民主会、班组民主评议会等组织形式对班组权限范围内的事务进行自主管理、自我监督。
05
为企业提供合理化建议
主动提出改进企业管理、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意见建议,使企业民主管理成为汇集职工智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源泉。
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利
01
听取报告和提议的权利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如下情况:
1)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2)企业改革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
3)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 况;
4)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
02
审议重要制度的权利
重要制度包括: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有关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
03
审议通过重要草案、方案的权利
重要草案、方案包括:集体合同草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
04
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权利
05
审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的权利
06
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的权利
企业应当向职工公开哪些事项
01
非国有企业应公开如下事项:
1、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
2、招用职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3、集体合同文本和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
4、奖励处罚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以及裁员的方案和结果,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职工的条件、名额和结果;
5、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及处理结果;
6、社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的缴费情况;
7、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和职工培训计划及执行的情况;
8、劳动争议及处理结果情况。
02
国有企业除以上情况外,还需公开以下事项:
1、投资和生产经营管理重大决策方案等重大事项,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2、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承包租赁合同履行情况,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制定等重大事项;
3、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收入分配情况;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情况;
4、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职务消费和兼职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等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结果。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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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车哈尔滨公司
编辑:李双江
校核:张印明
审核:阎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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