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群众关心的这些教育方面问题,有了新消息...

时事   2024-10-05 16:53   广东  

茂名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06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回函

茂教案函〔2024〕10 号(A类)

**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第20240066号)建议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茂南区政府,电白区政府,高州市政府,信宜市政府,化州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茂名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茂南区政府,电白区政府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中管理和志愿填报


(一)关于“七大重点高中、十六中、十七中,在全市范围内按志愿招生,统一标准配置教育教学资源”的问题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4〕3号)“地处县域(包括县、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地市教育部门批准的若干城区内招生。”的规定。

  2024年电白区第一中学面向电白区、滨海新区、高新区的初中学校招生;信宜中学面向信宜市的初中学校招生;高州中学面向高州市的初中学校招生;化州市第一中学面向化州市的初中学校招生。

  茂名市第十六中学、茂名市田家炳中学、茂名市第四中学、茂名市第五中学、茂名市第十中学为第二批录取学校,面向茂南区行政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含市属初中)招生,实行统一招生政策。其中茂名市第十六中学、茂名市田家炳中学为一个均衡组志愿,茂名市第四中学、茂名市第五中学、茂名市第十中学均为独立志愿,这4个志愿由考生自行选择填报,分别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

  茂名市第一中学、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高中部)、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是茂名市直属高中,实行面向全市的统一招生政策,分别划定全市统一的录取分数线。)


 (二)关于“普通高中,在各县(市、区)范围内按志愿招生,统一标准配置教育教学资源”的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4〕3号)“地处县域(包括县、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的规定,2024年电白区第一中学面向电白区、滨海新区、高新区的初中学校招生,电白区其他普通高中学校面向电白区范围初中学校招生;信宜市的普通高中学校面向信宜市的初中学校招生;高州市的普通高中学校面向高州市的初中学校招生;化州市的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化州市的初中学校招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依分数、依志愿进行投档录取。


 (三)关于“民办高中和职业高中在全市范围内按志愿招生”的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4〕3号),要求“各地市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2024年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继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招生时间安排在公布中考成绩后、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前进行。如未能在自主招生期间完成招生计划,可申请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完毕后进行补录。同时,民办高中和职业高中也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按志愿招生。

  中职、技工学校统一招生录取采取“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梯度志愿原则分三阶段进行录取。根据各中职、技工学校招生计划总数,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从第一志愿至第三志愿逐阶段进行投档。第一阶段,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报读各中职、技工学校的“三二分段”专业)。第二阶段,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报读各中职、技工学校的普通专业)。第三阶段,录取第三志愿(考生报读各中职、技工学校的普通专业)。每批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四)关于“高中招生只设一个批次,设置平行志愿”的问题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数量较多,体量较大,既有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又有市、县重点高中和乡镇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在师资等办学条件方面仍然参差不齐。如果全市高中招生只设一个批次,可能会因为广大考生和家长对学校不了解而造成误报志愿的情况。总之,今后我市将适时根据实际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对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二、统一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


(一)统一配置资源

  1.合理布局学校

  根据我市学校生源分布和交通安全等情况,紧密结合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未来人口变动情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各区、县级市均制订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学校建设专项规划,按“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立足长远、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为基本思路,全面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审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镇、村规划时,建立公办学位供给与商住用地开发、城市更新的联动机制,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需要。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10000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3000-5000户居住区,至少配建一所小学,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统一资源配置

  市教育局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100%完成城乡师资配置统一、规划建设城乡学校统一、学校办学条件统一、城乡生均公用经费统一、城乡“两免一补”统一和信息化教育装备统一建设目标。经过努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卓有成效,根据《关于2023年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规定指标校际间差异系数情况的通报》(粤府教督〔2024〕3号)显示,2023年,我市5个区(县级市)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规定指标校际间的综合系数均已达标。2023年,全省130个县(市、区)中共有15个县(市、区)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资源配置七项指标(包括小学、中学)的平均值、差异系数全部达标,我市电白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等4个区(县级市)全部达标,占全省全部达标县区的四分之一。我市大力推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让城乡一体共同发展,城乡学生真正做到同等享受高质量的教育。

  3.集中资源办学

  为科学合理利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自教育创强以来,国家和省都鼓励创造条件撤并小规模学校,集中优势资源办强乡村条件较好中小学校。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决定事项责任分工安排的通知》(茂府〔2023〕9号),我市正在保障基本条件前提下,推进以乡镇为中心适度集中办学,按程序因地制宜做好生源极少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整合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整合农村分散教学点,我市近两年有序平稳整合撤并农村“麻雀”学校292所,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4.加快新增学位建设

  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学位建设是提高我市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公平发展的重要使命,也承载着破解“城市挤、乡村空”教育难题的历史重任。为有效推进基础教育学位建设,印发了《中共茂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期间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建设规划任务表的通知》(茂教育办〔2021〕1号),要求各县区将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规划公办学校,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教育用地,简化审批手续,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2021-2024年,我市共新建公办义务教育学位65691个,其中2021年17094个,2022年19062个,2023年15081个,2024年14454个;普通高中学位7400个,其中2022年850个,2023年2250个,2024年4300个。这些学位的建成,有效缓解了城镇学位紧张问题。


(二)强化质量监测

  1.组织开展教育质量监测

  2016-2021年,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下,依托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台,我市各区、县级市全覆盖开展了2个周期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先后对德育、语文、数学、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等学科教育质量及相关因素开展监测。2022-2024年,除先后组织电白区、化州市、信宜市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外,依托省教育质量监测平台,我市各区、县级市同步全覆盖开展了广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广东省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

  2.推动监测结果应用

  自2016年起,我市多次组织召开了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解读会,全面解读监测报告,充分挖掘数据、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调研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意见,同时将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各地政府,要求各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


(三)组建教育集团,强校帮扶弱校

  1.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制定印发了《茂名市教育局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茂教字〔2022〕118号),在全市范围内对集团化办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给各县区分派具体任务。2020年以来,全市已创建教育集团和教育共同体94个,各教育集团均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业务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中层干部、级长、科组长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教师大会的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安排专人负责有关工作,对具体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确保集团化办学工作顺利推进。

  2.做好工作指导,有序开展教育集团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分四步走:一是指导各教育集团做好基础性工作规划,扎实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注重集团成员校内部的党建引领、依法治校和教师的教育教研教学业务提升等工作。二是指导各教育集团做好制度建设。注重集团的决策与管理,队伍建设,规范办学,考核机制等工作。三是加强各教育集团资源共享,集团内成员学校做到信息共建,课程教学与教科研体系共享。四是要求集团内成员做到学校共同发展,教师专业水平共同发展,学生成长全面发展。

  3.开展市级评选,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

  为推动我市教育集团高质量发展,扩大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我局2023-2024年开展了两批市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评估工作,以《广东省省级优质教育集团创建指标(修订版 试行)》为标准,通过自主推荐、县级遴选、市级评审等环节,评选出茂名市愉园教育集团等9个教育集团为市级基础教育优质教育集团,并向全市公布优质教育集团名单和经验做法,让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学习借鉴,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

  4.强校扶持弱校,实现均衡发展

  近年来,我局以“携手合作、发展共赢”为宗旨,以“开放共享,抱团发展,优势互补,互动共进”为主题,通过理念、资源、方法、成果的共享,全面推进集团化办学。截至2024年6月,全市已创建教育集团和教育共同体94个,参与学校927所,参与的学生59.5万人,参与的教师4万人。通过集团化办学和对口帮扶工作,完成了集团内部制度建设,共同决策与管理教师队伍,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建、课程教学与教科研体系共享,教师专业水平共同发展,学生全面发展,真正做到“开放共享,抱团发展,优势互补,互动共进”,不断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实现均衡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落实转岗轮岗


(一)加大教师培训力度

  茂名市教师发展中心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教育行动和“新强师工程”,以实施“1+2+6+N”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为主线,积极推动茂名教师培训工作高质量开展。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了354个市、县级培训项目(含骨干培训、示范培训,未含工作室和校本研修活动),参训教师线上357162人次,线下79632人次。骨干培训、全员轮训、四名工作室、校本研修活动有效整合,效果明显。希望各方努力,确保培训资金到位,进一步确保教师培训高质量开展。


(二)加大教师考核力度

  茂名市教育系统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把教师个人师德表现纳入年终考核、绩效工资评定的重要范畴,作为职称评聘、岗位晋升、评优评先的首要条件,对师德不达标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三)深化“县管校聘”

  我市持续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今年以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了2024年“县管校聘”工作方案,推动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常态开展交流轮岗工作,确保每年交流轮岗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比例不低于5%。如高州市高州市委工作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印发了《高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2029年全市中小学校领导职务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2024年高州市中小学校教师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化州市制定了《化州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电白区组织开展了多场“县管校聘”政策宣讲会和业务培训会,制定了《电白区2024年“县管校聘”实施方案》,高新区制定了《茂名高新区2024年-2029年全区中小学校长(含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目前,全市已完成2024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全市交流轮岗校级领导188人,交流轮岗专任教师3039人。今年教师城乡交流工作已完成,教育系统将在未来逐年推进扩大教师轮岗工作,努力实现学校间教师配备的均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市府办建议提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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