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
上海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
即日起开始
至2024年12月25日结束
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享受2025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5年上海继续加大政府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对每个参保居民给予普惠性补贴,人均财政补助增加超过320元。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适当提高个人缴费,健全鼓励连续参保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025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单位:元/人/年)
继续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对城乡居民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同时,各区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继续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
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
均与往年一样,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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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农村居民外,其他参保人员可通过“一网通办”线上办理或至任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2025年度参保登记,并可以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线下、线上多个渠道,完成个人缴费。
市医保局提醒,为进一步方便居民办理参保手续,已参加2024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无外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视作续保人员,不需要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或由他人代为缴费,或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实现“零跑动”(习惯线下窗口办理的人员,仍可通过线下缴费渠道自行缴费)。
具体条件如下:
1、上一年度年满19周岁及以上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以外的18周岁以下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人员(有效期内,下同)。
4、本市户籍人员的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子女,《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子女,以及持有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5、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及非本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和非在园(所)幼儿。
6、持B类居住证人员的配偶及非本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和非在园(所)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