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草案指南,概述了婴儿配方奶粉生产商在永久停产或生产中断可能对美国市场上婴儿配方奶粉供应造成实质性影响时,应遵循的通报要求和程序。
该草案指南名为《向FDA通报关于婴儿配方奶粉的永久性停产或中断生产》,旨在帮助婴儿配方奶粉行业遵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第424条(21 U.S.C. 350m)的要求,条款部分要求婴儿配方奶粉生产商在生产永久停止或可能导致美国婴儿配方奶粉供应实质性中断的情况下,要通报FDA。
草案指南讨论了《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第424(a)(1)条关于婴儿配方奶粉的通报要求,以及FDA对关键术语的解释和提交此类通报的程序建议。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第424条规定,婴儿配方奶粉生产商在永久停产或可能对美国此类食品供应造成实质性中断的生产中断后,必须在“尽可能快的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通报FDA。该指南还阐述了通告中必须包含信息的解释,并提供了有关自愿包含信息的建议,以帮助FDA确认受影响的产品,确定供应链中断的可能性与规模,以更好地评估市场整体状况。
这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为提高婴儿配方奶粉供应链的韧性,并确保消费者对美国市场上婴儿配方奶粉的安全性和营养性充满信心所采取的措施之一。帮助婴儿配方奶粉生产商向FDA提供潜在的供应中断信息,有助于建立更稳定的婴儿配方奶粉供应链。
译自: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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