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中小学、幼儿园陆续放寒假,孩子们回到家中,外出玩耍机会大增。家长们一定要尽到监护责任,高度重视孩子们的出行安全问题。来看一个案例。
这是2024年7月10日发生在陕西咸阳的一起事故。当日14:50分许,两名少年共乘一辆电动自行车行至岔路口,未注意观察便横过道路。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为了避让两少年,猛向左打方向避让,结果撞上对向一辆停放的货车,被撞的货车掉下路基又碰撞两辆小轿车。而两名少年以毫厘之差避免了被撞,从“死神”口中侥幸逃脱。
经调查,骑车的少年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负主要责任。而货车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刹车系统不达标)且行经路口未提前减速,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需年满16周岁!广大家长务必吸取这起惊险事故的教训,在寒假期间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教会孩子认识出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及应对方法,切实增强孩子们“知危险 会避险”的技能本领。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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