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冬季雪雾天气多发,家长在湿滑路面行车时要注意减速慢行,不随意变更车道,与周边车辆时刻保持安全距离,行驶途中做到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
◎假期里家庭自驾出行增多,要严格遵守“一人一座”,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算一名乘员。车辆在路边停稳后,家长应督促孩子在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后,再打开车门,以防“开门杀”危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乘坐公共汽车时,同学们应做到不在车厢内打闹或将肢体伸出车外以及向外抛掷物品,还应注意在站牌候车点候车,有序上下车,下车时要观察周边情况,不要猛跑,以免和行驶中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
◎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家长应监督孩子“足龄”再骑行相应车辆。达到年龄标准的学生,在骑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时,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骑行非机动车出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把,不与机动车并行,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骑行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提前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更不要牵引、攀扶车辆或者双手离把、手中持物、互相追逐,以免引发危险。同时,要注意礼让行人,保障通行安全。
◎步行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要集中注意力,不要听音乐、低头玩手机、玩游戏、看书或者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事情,且不得穿越、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低龄儿童过马路时,家长应时刻让孩子处于自己的保护之下,在没有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不能够上道路通行,请家长以身作则并监督孩子,避免在道路上滑行、玩耍而发生危险。步行经过路幅较宽且分段设有行人信号灯的路口,应严格遵守信号灯指示通行。
◎不要在停车场内打闹、玩耍,更不能在汽车附近逗留。
◎行走在停车场要注意各个方向的来车,多观察观察周围是否有车辆要发动,左边看看右边也看看,留意是否有汽车发动的声音。
◎车辆有盲区,要警惕盲区带来的危害,时刻勤观察,远离危险区域。
文明交通,携手共创。请各位家长、同学在出行过程中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让我们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孩子们树立安全、文明出行的榜样,帮助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出行安全意识和交通行为习惯,提高交通安全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从根源上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努力确保2025年春运、春节期间我县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文明、有序、畅通。
天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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