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全面提升法官履职能力素质,深化“审学研”一体化机制,12月31日,鞍山中院举办首期“法官与学者对话”专题讲座及研讨座谈会,邀请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融资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傅穹作为“对话”嘉宾,围绕公司法理论与实务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全市两级法院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授课辅导。
在上午的授课中,傅穹以“公司法如何讲道理——以股东出资责任的司法争议为中心”为题,重点围绕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未届期股权转让责任规则、第五十四条关于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等方面内容,从立法原因、条款变化、到最高法适用意见,结合人民法院案例库最新案例、法答网热点问答,深入解析了公司法理论与实务热点难点问题,为法官们进一步理解和适用新《公司法》带来深刻理论启示和重要实践指南。
●文 字 | 舒 宇
●图片 | 陈雪松、舒宇
●美术编辑 | 王艺橦
●责任编辑 | 黄绘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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