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中院“法官与学者对话”岁末开新篇

政务   2024-12-31 16:58   辽宁  




为持续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全面提升法官履职能力素质,深化“审学研”一体化机制,12月31日,鞍山中院举办首期“法官与学者对话”专题讲座及研讨座谈会,邀请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融资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傅穹作为“对话”嘉宾,围绕公司法理论与实务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全市两级法院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授课辅导。





在上午的授课中,傅穹以“公司法如何讲道理——以股东出资责任的司法争议为中心”为题,重点围绕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未届期股权转让责任规则、第五十四条关于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等方面内容,从立法原因、条款变化、到最高法适用意见,结合人民法院案例库最新案例、法答网热点问答,深入解析了公司法理论与实务热点难点问题,为法官们进一步理解和适用新《公司法》带来深刻理论启示和重要实践指南。



民三庭员额法官霍健在课后表示,傅穹教授的授课紧跟法律动态前沿,以最高院刚刚公布的新《公司法》第88条溯及力问题作为切入点,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如北京三中院(2021京03民终6207号、(2019)最高法民终23号等极具代表性的案例,将抽象的法律规定与具体的司法实践相结合,让一线法官更直观地了解股东出资责任在司法争议中的具体表现和实务中符合法理情的审判处理方式,并总结了审判实务中要重点审查的要素,对实际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受益匪浅。



当天下午,全市两级法院民事公司类、执行异议、执行裁决类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代表参加专题座谈会,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从不同案件类型视角,有针对性地对新公司法的难点问题与傅穹教授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座谈会还邀请了上海高院民事审判业务专家参与互动交流,一对一、点对点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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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字 | 舒   宇

●图片 | 陈雪松、舒宇

●美术编辑 | 王艺橦

●责任编辑 | 黄绘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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