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日,河北住建厅等5部门联合通知:自2024年10月17日起,《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暂停执行。
2.河北招标投标的“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自8月1日正式执行还不到3个月,突然被叫停,这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3.在工程建设领域,有一部至关重要的法律《招标投标法》。根据这部法律,招标人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报告来确定中标人,或者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4.“评定分离”这个制度,是把评标和定标分成了两步走,评标委员会只负责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但不排序,最后由招标人定。这一制度在前几年开始推广,并且近年来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5.咱们回顾一下,河北是在6月28日,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明确指出该办法将从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6.然而,随着“评定分离”政策的暂停,河北的招投标流程将恢复至以往的状态,即按照传统的流程确定中标人。
7.那么,未来“评定分离”政策是否还会继续执行?据我了解,目前其他已经实施“评定分离”的地区并未受到影响,政策仍在继续执行。例如,9月底,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评定分离”操作指引》;不久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发布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项目负面行为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这表明,至少在目前,河北是唯一暂停“评定分离”办法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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