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一园•政策宣传 | 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教育   2024-03-18 19:45   黑龙江  



亲爱的家长:

        你好!

国家持续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现将学前教育幼儿政府资助政策介绍如下:

    一、资助项目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方式和标准:减免保教费等,由各地财政、教育部门参照当地经物价部门审批的幼儿园收费标准自行制定等次和标准,总体上应不低于当地资助范围内普惠性幼儿园平均收费标准的50%。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

    (一)特殊群体

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的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包括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残疾儿童全部纳入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范围。

    (二)其他群体

    1.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校结合学生家庭经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消费以及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根据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流程

幼儿园于每学期开学后受理家长申请,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学生资助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予以资助。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一幼儿园
办园理念:让儿童在体验式学习中获得成功与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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