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目前,静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野外实地调查正处于攻坚破难的关键阶段,为全面掌握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做到“应普尽普、应保尽保”,促进文物保护利用,现面向社会再次征集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诚望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普查,提供新发现文物线索。
一、征集范围
静宁县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等地域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征集内容
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古文化遗址:主要是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
(二)古墓葬:主要是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
(三)古建筑:主要是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例如老房子、寺庙、影壁牌坊、桥梁等。
(四)石窟寺及石刻:主要是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例如碑刻、石雕、岩画。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主要是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例如会议旧址、烈士墓、纪念碑、革命人物旧宅、老供销社、老泄洪闸及引水闸、渡槽、桥梁等。
(六)其他:主要是指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在提供线索时按照《静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要求,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等。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五、征集方式
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反馈新发现文物线索。
联系单位:静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电 话:18219936362
电子邮箱:619190255@qq.com
请填写《静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发送至邮箱。
静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
名称 | |
年代 | |
新发现线索类别 (请选择) |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 建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其他……□……不能确定………□ |
详细地址 | |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上方式提供线索,相关线索经核查认定且被文物部门登记为文物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