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普课堂】一文读懂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

旅行   2024-08-01 16:50   甘肃  


群策群力保护文化遗产 同心同德构建精神家园

一、总体目标

1.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建立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

2.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

3.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 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

4.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二、普查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

1.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普查类别

2.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

普查内容

普查对象名称              空间位置

保护级别             文物类别

年代                 权属

使用情况             保存状况

 三、普查时间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2023.11-2026.6)

202310月,国务院印发 《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决定于202311月起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四、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311月至20244

【第二阶段】20245月 至20255

【第三阶段】20256月 至20266

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基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镇化从快速发展后期转向平台发展期的时代特点,基于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的重要行动。因此不管从党中央要求、事业发展需要还是人民群众期待出发,我们都需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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