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工作要求的重要行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十多年之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进一步掌握我县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提升我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助力我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县启动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文物普查,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是科学判断文物保护形势、制定文物保护政策的重要依据。
01
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逾16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与外部环境均发生较大变化。关于新时代文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迫切需要开展全国性文物普查,以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状况,为文物资源的全面保护和新时代文物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02
本次普查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一是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和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
▶二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
▶三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
▶四是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03
本次普查的时间进度如何安排?
本次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筹备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第二阶段实地调查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主要任务是文物调查。
第三阶段公布成果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04
全国文物普查的历程?
▶第一次
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从1956年4月开始,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对历史和革命文物遗迹开展了普查调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当时全国文物的基本情况和分布情况。这次普查成果为新中国文物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后来,在普查基础上,1961年国务院颁布《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二次
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从1981年开始,普查覆盖面积比第次普查明显增大,这次普查基本实现了对全国文物资源的总体掌握。在普查基础上,国务院核定公布了第二批至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各地也公布了多批次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博机构队伍得到加强,文物档案建立完善,文物保护管理水平也得到了提升。
▶第三次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07年4月开始,历时5年。三普运用了网络、遇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新科技手段,完善了全国不可移动文物基础数据库和电子地图,取得了丰硕成果。本次普查工作查清了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家底和基本情况,掌握了文物资源大量基础信息和翔实数据。在此基础上国务院核定公布第七批、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普查成果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文物工作的重要基础。
05
静宁县文物资源家底如何?
06
社会公众如何支持和参与文物普查工作?
文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一是积极向文物部门提供线索,对符合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的新发现,可向所在地县级文物部门反映;二是在文物实地调查期间配合普查队的工作,提供文物的相关信息;三是发挥公众监督在文物保护中的作用,普查期间若发现不可移动文物遭到破坏的,有权制止和举报。
此次四普工作是在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开展的,责任重大,任务光荣;既有优势条件,亦面临着新的困难和挑战。我们要怀着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全力以赴,为圆满完成我县普查工作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