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发布“金诚集团”案案款清退公告(四)
金诚集团”案在
2023年8月11日第一次案款发放,当次涉及金额共8.3亿;
2024年1月18日第二次案款发放,当次共计11.6252亿余元;
2024年6月27日第三次发放案款,当次共计6.64亿余元;
2024年11月25日第四次发放案款,共6.54亿余元。
截至目前,“金诚集团”案执行发放案款共计超33.1052亿余元。
11月25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标志着金诚集团案的资金清退工作再次取得重要进展。
此次为第四次清退,清退资金达6.54亿余元。这笔资金将返还给受损投资者。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清退对象
“金诚集团”案受损人员。
二、 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金额为人民币6.54亿余元。根据清退金额及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各受损人员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作为公司业务员或理财师未完成全部退缴非法所得的,将暂缓发放,相关情况请向公安机关咨询,电话:0571-85052195)
三、 清退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四、 发放方式
本院通过工商银行为受损人员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清退资金。
五、 特别提醒
1. 本次为“金诚集团”案第四次资金清退,本院将根据后续执行进展发放案款。
2. 本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要求受损人员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3. 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损害受损人员合法权益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工行所开的虚拟卡号取款后请勿注销,后续发还需继续使用。
5. 有部分受损人员及企业单位无法在银行开立虚拟卡号的,或无法通过工商银行代为发还的,将由本院另行发放,请大家耐心等待。
6. 如有疑问,请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专线电话(0571-86635601,专线接听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即11月25日至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2019年4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官方微信发布通报信息,根据浙江省证监局移送线索及群众报案,依法立案侦查金诚财富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并对金诚集团实际控制人韦杰及相关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6月5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通报金诚集团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进展情况:经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韦某等21人执行逮捕,并对13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2019年12月,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通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韦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集资诈骗罪、对胡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据报道,2019年1月,金诚集团还召开了投资人代表沟通会,对于金诚集团103亿元总负债,存续的基金规模达到157亿元,韦杰发声表示“都会负责到底”。
但3个月后,韦杰和金诚集团被警方立案侦查。随着这位80后实控人被杭州警方带走,也被外界解读为号称资产规模超700亿的金诚集团“轰然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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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资管黑板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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