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知乎高赞文章,现全文转载如下:
首先,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法学院即将毕业的本科生张同学有一次给我发了一条微信,问我一个问题,说她的好朋友被人打成轻伤,警察说如果双方达成谅解今天就放人,如果没达成谅解就要将对方拘留,如果拘留对方就不会赔那么多钱了,但好朋友担心如果今天达成协议,事后身体出现新情况就不能再索赔了,到底要不要签谅解协议?如果签谅解协议要注意什么?好朋友向张同学求助,张同学则向我求助。
作为张同学的老师,本来可以不解答学生的法律咨询类问题,而且我是一个教国际经济法的老师,对于国内法上的很多问题也不是立马可以给出答案的。然而,我竟然花时间到裁判文书网上检索了相关案例,并根据相关案例给了张同学两个建议方案。我这么做是有私心的,因为我在学生面前表现了老师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一个教国际经济法的老师还能解决国内法上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想以张同学的这个例子给同学们上一堂法律检索课。现在,张同学和她的同学们都已经毕业,这一届毕业的很多同学都表示我的法律检索课是最有用的一堂课,这让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这几天,我问了一些刚毕业的同学一个问题,“作为从法学院毕业的法科生,你觉得自己最缺乏的是什么?”出乎我的意料,有好几个同学的回答是这样的。
“我们缺的是什么?扪心自问:专业理论知识够硬吗?”
“书本上的东西完全不够用的。回想起来,大学四年都没有好好看几本书,考试都是临阵准备,掌握的根本就不扎实。”
“在法学书籍的阅读上,还是做的很不够。”
我本以为同学们的回答会是缺乏实务技能,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但依然有很多同学认为是自己书看得不够、专业理论知识不够。这些同学能从自己身上找问题,态度很好。但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在我看来,很多法科生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缺的是什么,以为多看几本专业书,多掌握一些理论知识,在工作中就什么都不缺了。“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而很多法科生好像没有认识到法学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学科。如果连法学学科是什么都没有清晰的认识,当然就不知道自己到底缺什么了。
让我感到高兴的是,有同学给出了如下回答。
“家人朋友咨询自己法律问题,发现翻书不能找到给他们的答复,不知道怎么样处理会是更好的选择,不仅让别人觉得我学了四年法律还不能回复他们的法律问题,也让我自己产生一种自我否定的感觉。”
没错,你们缺的不是理论知识,而是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因为法学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学科,如果不具有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就不是一名合格的法学院本科毕业生。事实上也是这样,法学院本科毕业生能够从事的工作不可能是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如果从事的还是法律工作,一般都是到法院、检察院、律所、公司法务部门从事法律实践工作。那么,要从事法律实践工作的法科生们到底还缺哪些能力呢?我想,缺的不是理论知识,因为法学院的课程设置和教材都是偏理论知识的,解决法律问题所需要的基本法学理论大家都不缺。而且,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多种多样,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也多种多样,法学院不可能将所有法律知识都教给学生,学生也没必要在法学院学会所有法律知识。在信息时代,知识随处可得,我们缺的不是知识,而是获取知识的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如果再具体一点,法科生缺的是法律检索能力、法律适用能力、法律写作能力。
一是法律检索能力
对于律师来说,无论是诉讼业务还是非诉业务,都离不开法律检索。法律检索是法律分析和法律写作的基础。LexisNexis的一项调查显示:诉讼律师平均43%的时间用于法律检索。可以毫无疑问地说,法律检索是法律人工作的重要内容,法律检索是法律人的基础核心能力。然而,和本文一开始所讲的那个故事中的张同学一样,很多法科生都没有检索意识,更别说检索能力了。到哪里检索、怎么设置关键词、怎么使用高级检索命令、怎么判断检索结果的效力和参考价值,这些都是法科生必须掌握的能力。掌握了出色的检索能力,遇到任何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就不会有所畏惧,因为可以穷尽检索到所有相关的法条和案例。故事中的张同学也不用向老师求助,完全可以通过检索解决问题了。
2020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该意见将法律检索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宣告了类案检索时代的全面到来,向法官提交类案检索报告将成为诉讼律师的标配。在这一背景下,《大数据与法律检索》课程不仅仅是法学院学生的必修课,也是执业律师和法官们的必修课。2020年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对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大数据等信息化的科技手段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要求。……人才培养体系要更新,应增加科学技术的前沿知识。”
然而,很多法学院校没有开设以实务为导向的法律检索课程,一些培训机构的法律检索课程则需要不菲的学费,而且在系统性全面性上有所欠缺。
2016年,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在修订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时将《大数据与法律检索》作为专业选修课纳入了培养方案。课程开设以后深受学生欢迎,选课学生逐年增多。为了让全国法学院学生、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们都能够接受系统的法律检索训练,我们把《大数据与法律检索》做成了公益性的在线开放课程。本课程以学生为中心,通过大量真实的法律检索应用场景完成教学任务,确保学生迅速掌握检索技术并运用到法律实务与法律研究中去。2020年9月,《大数据与法律检索》上线中国大学MOOC,成为全网第一门法律检索慕课。选课人数已超过2万人,学习者除了来自一百多所高校的师生外,还有很多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社会学习者。学完成绩合格可获得中国大学MOOC认证课程证书!课程完全免费,不需要集赞,转发,分享,扫码即可直接学习!有律师认为,这门免费课程比一些收费的法律检索课程干货还要多!
二是法律适用能力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条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法律适用能力应该是法科生的核心能力。国家法官学院就与德国机构合作专门出了一套《法律适用方法》的法官培训教材,用来提高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邹碧华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也是旨在提高法官们的法律适用能力,在法官群体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力。然而,很多法科生有着崇高的法治理想,心中充满“公平正义”,习惯于对现有法律制度和法律条文提出批评,却不知道如何适用法律和解释法律,不知道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法科生缺乏法律适用能力的主要原因是大多数法学院没有开设法律适用方法的相关课程。
三是法律写作能力
不管是诉讼业务还是非诉业务,法律问题的沟通都要通过文书来表达。我见过很多法科生写的文书,经常是像写作文一样,讲了一堆大道理,却没有看到法律分析,甚至法条都很少引用,这能算一份合格的法律文书吗?很少有法科生能按照IRAC方法(问题、规则、分析、结论)来进行法律写作。其原因也是法学院的法律文书课程大多讲的是各种文书的格式,而很少训练学生按一定的法律适用法方和说理规则写出内容优秀的法律文书。
四是各种实务技能
法科生除了缺乏法律检索能力、法律适用能力、文书写作能力这些法科生必备的核心能力之外,还缺乏各种实务技能,比如谈判技能、调解技能、沟通和说服技能、证据收集和质证技能、合同审查技能等。虽然很多实务技能需要经验积累,但也是可以通过训练来培养和提高的。有些法学院也会邀请实务界的人士到学校开讲座,分享一些实务经验,但这种讲座一方面不系统,另一方面没有训练环节,难以真正提高学生的实务技能。
我想,一个合格的法律人应该是这样的: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能够首先通过法律检索穷尽有关法条和案例,再通过一定的法律适用方法对案件进行分析,最后按照IRAC方法形成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如果这个法科生还具备各种实务技能,那一定是深受法律就业市场欢迎的。
在以上法律人的核心能力当中,法律写作能力是最为核心的。一位二十六岁就成为大所合伙人的律师说过一句话,“优秀律师百分之七八十都是内向的。”这可能出乎很多人的意料。这句话表明,优秀律师最重要的能力不是说,而是写。内向没有关系,只要你能写。法律人的工作大部分是通过书面形式交付的,法律写作能不重要吗?法律写作是法律人输出的最主要的形式,是法律检索、法律研究能力的综合表现。
然而,年轻法律人最缺的能力就是法律写作能力。不知道有多少律所合伙人跟我说,愿意高薪招聘新人,但希望新人写出的材料能够直接拿来用,或者稍作修改就可以拿来用。但是,这些合伙人招来的新人写出的东西往往是不能直接用的,合伙人往往要花比自己写更多的时间来修改。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合伙人就不愿意高薪招助理。很多合伙人希望法学院能花更多精力来培养法学生的法律写作能力。一门高质量的法律写作课程实在是太有必要了。
法律人的核心能力到底是什么?如何训练法律人的实务能力?欢迎留言发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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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的意见》《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推进案例指导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司法文件,将案例作为人民法院重要的“法治产品”,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之外启动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和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以更高质量的司法公开推进类案检索,促进类案同判,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法院发布多个文件大力推进类案检索,法官、律师和法学生都应当提高类案检索与类案运用的能力。在这一背景下,《大数据与法律检索》课程不仅仅是法学院学生的必修课,也是执业律师和法官们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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