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缴存人: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降低职工已抵押存量房上市交易承担的额外资金负担,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高新区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带押过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和贷款用途、贷后管理等参照《锦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目前公积金“带押过户”业务处于测试阶段,如有自愿参加测试的缴存职工,可到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申请办理。咨询电话:12329。
政策解读
是指存量房交易前,卖方无须先行还清贷款,在不解除房屋抵押状态、交易各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完成存量房过户、再抵押,最后清偿原贷款解除初始抵押,该模式打破原有“卖方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办理交易过户→买方重新设立抵押”的存量房交易模式,支持原贷款抵押房屋带押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效提高存量房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如房产转移登记业务无法完成,则“带押过户”业务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