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文摘   2025-02-07 17:51   北京  

文 | 国家发改委

1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抽水蓄能电站具有调峰、调频、调压、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多种功能,是目前技术最成熟、经济性最优、具有大规模开发潜力的电力系统绿色灵活调节电源,是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跃升发展的重要能源基础设施。


“十四五”以来,为适应新能源跃升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补齐系统调节能力短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持续加强规划指导,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推动我国抽水蓄能发展进入新阶段、取得新成效。截至2024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投产装机规模超过5800万千瓦,电站利用小时数稳步提升,产业发展态势整体向上向好,已成为电力保供和低碳转型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202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施行。为贯彻落实好能源法关于“合理布局、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方面,认真总结抽水蓄能开发建设实践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组织编制出台《办法》,进一步梳理明确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要求,推动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附件,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能源规〔2025〕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工信厅(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5年1月24日


附件:《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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