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制定法律和完善法律体系的根本依据,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
身边案例
“姊妹们,当我们遭受家庭暴力时,一定要保留好证据,学会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以前,我总认为遭受家暴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没有脸面给外人说,更不知道报警求助,现在我知道了遭受家庭暴力该怎么维权了”……日前,面对吴忠市红寺堡区公安分局红寺堡派出所民警开展普法宣传时,曾饱受过家庭暴力侵害的晓萍(化名)大胆说出心里话。
发生在晓萍身上的家暴起因都是家庭“琐事”。4月6日,晓萍在家中被丈夫马某殴打,民警对马某批评教育后进行治安调解,并向马某下发《家庭暴力告诫书》;次日,两人再次发生争执,晓萍用刀具将自己胳膊轻微划伤,民警再次进行了调解劝导。直至4月21日,当马某再次对晓萍实施殴打后,民警立即立案,依法对马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为使矛盾纠纷从根源化解,5月8日,红寺堡派出所联合辖区街道办事处、司法局、法院、律师事务所展开联调联处,解决了晓萍和马某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视等困扰双方的问题,为该起婚姻纠纷画上了句号。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及普法教育深入开展,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的观念逐渐得到接受和认同。但仍有群众对家庭暴力存在错误认识,一些受害者受‘家丑不可外扬’等思想的影响,不敢或不愿向外界求助,导致家庭暴力无法被及时发现、及早干预。”红寺堡派出所所长王占新说。
民警开展普法宣传
法律解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针对家庭婚恋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堵点、痛点、难点,我们探索形成了‘排查收集、汇总评估、调查调处、定级分流、跟踪问效’调处机制,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家庭婚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过程,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家庭暴力,切实保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王占新说。
民警丁玉财多次参与处置调解家庭暴力事件,在他接警处理的一起案件中,经常酗酒的男子小柴在酒后,怀疑妻子与其他男人聊天,争吵过程中殴打妻子。丁玉财调查了解,小柴和妻子日常生活中的感情还是深厚的,主要矛盾爆发点就是小柴喝酒后容易对妻子耍酒疯,久而久之影响了夫妻感情。“要解决好家庭矛盾,首先要在情绪疏导上做工作,帮助双方回想美好感情时光,逐步发现对方的优点,理性包容对方的缺点,使当事人逐步回到对日常对方的看法中。”在丁玉财和同事的调解下,小柴真诚向妻子承认错误、表达歉意,最终取得了妻子谅解。
“面对家暴,请大家勇敢说‘不’。”王占新提醒,遭遇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一定要选择报警。同时,遇到家庭暴力不要慌,要收集好证据,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当事人不再沉默,才能让家庭暴力‘保持沉默’。”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