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宁市交警大队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亮尾行动”,扎实做好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范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
安宁市交警大队对辖区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深入分析研判,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亮尾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高校周边、商业区域、集贸市场、农村集镇等电动自行车集中出行区域设置执勤点对过往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发现车身反光标识缺失的,执勤人员进行现场粘贴,并督促驾驶人将反光标识、车灯、号牌擦拭干净。
向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讲清楚电动自行车夜间行驶无反光标识的安全隐患及“亮尾行动”的意义,引导驾乘人员遵守交通规则,自觉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共同营造有序、安全、通畅的道路通行环境。对于电动自行车不走非机动车道、逆行、违法载人突出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教育纠正,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组织警力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租赁商户进行电动自行车“亮尾行动”集中宣传,督促商户进行电动自行车反光标识粘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