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尚往来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体现,也是老百姓人际交往的重要形式。然而,当收到的礼物出现瑕疵,甚至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送礼人是否需要担责?
好心来看老朋友
结果
却被关到了门外
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是之前送的礼物有质量问题
朋友吃了之后
得了胃肠炎
没想到我一片好心却办了坏事
这到底该谁承担责任呢
一起来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广大网友,如果您收到的礼物有质量问题,可以向产品的销售方或生产方请求赔偿。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传播检察声音
凝聚正义力量
第689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