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临近,惠州市自然资源部门加快闲置土地处置脚步。近日,记者从惠州市博罗县自然资源局获悉,该局针对惠州市侨康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宝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分别发布《闲置土地认定书》,认定两企业共计约2万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为企业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将依法进行处置。
据闲置土地认定书公告,惠州市侨康实业有限公司经批准取得博罗县杨侨镇人民政府旧场部地段3176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5年4月15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4413222015B00828,约定开工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截至当前已超过约定动工日期5年半时间。
惠州市宝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批准取得博罗县麻陂镇龙苑工业区地段1760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9年11月15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4413222019B03435,约定开工日期为2020年11月15日,截至目前超过约定动工日期4年时间。
梳理两则闲置土地认定文件,公告指出,上述宗地企业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及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且认定闲置原因均为企业自身原因。文件对此表示,该局将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两宗闲置土地进行处置。
具体到依法处置将如何落实?记者查阅《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条款发现,针对因企业方面的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提出,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结合上述两家企业土地均已远超约定动工的两年时限,这也意味着两宗闲置土地将被政府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两宗用地均为商品住宅用地,已连续多个季度被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列入《博罗县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在最新的2024年第三季度清单列表中,惠州市侨康实业有限公司用地项目已命名为“侨康名轩”,约定于2022年5月15日建设竣工;惠州市宝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则约定2022年11月15日建设竣工,但截至目前两项目均仍未动工建设。
对比此前闲置工业用地集中被查处,有序腾退盘活产业空间的局面,惠州市自然资源部门对照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加速闲置商住土地的查处值得关注。
有相关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当下房地产市场正面临着调整周期,以往的开发模式正在调整更新,加快闲置土地查处,及时将低效、开发能力孱弱的企业清退市场,有序盘活资源吸引投资,对于更加高效地推进行业提质升级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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