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庆市和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兰氏木业有限公司、兰文买卖合同纠纷一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安徽兰氏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桐城市吕亭镇。
法定代表人:兰文,总经理。
被执行人:兰文,男,1983 年 7 月 6 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安居镇八里庙村 105 国道 9 号。
申请悬赏标的额:2193760.53 元
悬赏有效期:公告之日起一年(自 2024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悬赏有效期内,一旦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执行到位,本执行悬赏即告终结。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556-5866837(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时间)
联系人:盛法官
二 O 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