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增进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的深度交流合作,最高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国高等法律院校接收第十六批法律实习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通知要求,我院现启动法律实习生的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人选要求
接收的法律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法律专业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少量特别优秀的高年级本科生;
3.能够保证有时间全程全职参加实习;
4.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二、接收岗位及实习内容
法律实习生安排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本部实习。审判业务部门实习岗位主要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综合行政部门实习岗位主要从事司法调研和司法行政相关工作。
实习内容主要包括:接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和国情教育,强化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和调研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实践锻炼等。
实行实习导师制,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或者领导干部担任指导老师。法律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担任实习法官助理、书记员或综合工作人员,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司法调研及司法行政等工作。
三、实习时间
实习期限为5个月,从2025年3月至2025年7月,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工作时间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要求相同。
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要求,一旦入选需要办理休学手续。请报名同学慎重考虑时间安排,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实习。
四、名额与实习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我院将推荐2名左右实习生人选,最终由接收单位决定入选人选。实习期间,须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管理规定,积极参与教育培训。实习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颁发实习证书;对完成工作任务好、表现优秀的,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五、报名方式
报名和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中午12:00。具体材料如下:
1.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同学填写附件1《报名推荐表》(需征求导师意见),并提供在读期间的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荣誉证明材料;
2.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同学同时填写附件2《报名推荐汇总表》和附件3《报名情况详表》;
3.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同学录制3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视频(视频必须满足时长要求,且能够清晰流畅播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经历、专业能力、学习成果和社会实践),文件单独命名为“院校+姓名+法律实习生自我介绍”;
4.上述三项电子版材料(文字材料需Word格式提交,视频材料需以MP4格式提交,整体文件以压缩包格式提交)以及个人简历请于2025年1月7日中午12:00前打包发送至复旦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实践部邮箱:FDUsjb2023@163.com,邮件主题与压缩包文件请命名为“姓名+班级+最高法实习生推荐”。学院将组织工作评审小组对各班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择优上报最多2名。
复旦大学法学院学工办
2025年1月1日
附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1CxbFXOeJN_lk7Kq1T1xg?pwd=7irg
提取码: 7irg
文字 | 王1 鑫
编辑 | 王1 鑫
校对 | 黄路晴
审核 | 张港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