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祖国大地,投身强国建设”
复旦大学2025年研究生冬春季
社会实践申报通知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部“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复旦大学研究生团工委继续开展“行走祖国大地,投身强国建设”202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引领复旦青年心怀“国之大者”,紧扣国计民情、深入基层一线、探寻创新之路,在实践中交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复旦答卷”,以昂扬奋进姿态迎接学校120年校庆,谱写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现将冬春季社会实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实践主题
专项一
120周年校庆专项
本专项鼓励实践团队采用多种形式结合复旦大学120周年校庆策划主题鲜明的社会实践,特别鼓励以校友中历届“学术之星”“研究生优秀学生标兵”等学术科研标杆人物为对象,梳理其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和职业发展经历和成果,深入访谈其如何将个人成长成才与国家、社会或学校发展紧密结合,学习领悟他们在“家国情怀、科学精神、学科前沿、交叉创新、科研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奋斗经历和宝贵经验。除访谈报告外,本专项成果应另外提交“在复旦的一张照片”“与复旦的一个故事”等宣传材料,历届“学术之星”获奖者名单见附件1。
专项二
中国式现代化调研专项
本专项鼓励实践团队走进部委、走进央企、走进基层治理一线、走进新兴产业前沿开展实践参访和访谈调研,了解中国式现代化具体实践和成就,分析产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挖掘创新策略与成功案例,尤其注意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政府管理、基层治理、行业、企业中的实际应用。各党团支部还可通过跟随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足迹,探寻党建引领发展转型升级的动力和路径。本专项成果应提交参访实录、案例报告或思想汇报等
专项三
“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专项
本专项鼓励实践团队聚焦学科前沿和热点问题,以课题组为单位,开展校际、校企等合作,从基础学科突破、交叉创新、产研结合等视角开展学术科研实践和交流研讨。尤其鼓励团队践行“人工智能+”理念,将AI应用和技术创新优势深度融入发现和解决问题中的各个环节。本专项成果应以研究报告为主,重点体现创新思路和举措建议等。
专项四
“帮着选调建基层”专项
本专项以“帮着选调建基层”为目标,鼓励实践团队积极联系优秀选调生校友,以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级为目标,引导成员针对选调生校友工作中的某一具体问题开展案例研究、走访调研和实习实训,探索人才成长与区域发展的双赢之路。本专项成果应提交案例分析报告、调研访谈报告、实习报告等。
同时鼓励实践团队所在单位与选调生校友所在单位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和校地合作项目。
专项五
志愿服务和公益实践专项
本专项鼓励实践团队深度融合学科专业,投身志愿服务,关注实践中的民生问题,探索多样的志愿服务类型,将专业知识融入到理论宣讲、科普宣传、支教支医等活动,或对社会治理提出行之有效的政策建议。鼓励有关院系、社团和学生组织持续建设好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同时特别鼓励以数字赋能教育,在志愿服务中融入AI科普知识和数字技术。本专项成果应提交志愿服务开展报告、实践实录、实践感想等。
02
组织形式
本期社会实践在管理形式上采取校院二级管理方式,形成跨季度专项、常规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管理模式,法学院负责本院实践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并从本院申报项目中推荐1个重点项目,跨季度精品专项、重点项目由研究生团工委评审立项。相关要求如下:
(1)跨季度专项
本专项鼓励将现有设计完善、基础扎实、实施效果良好、适合长期开展的实践项目打造或整合成为独具特色、可以跨季度实施的实践品牌化项目。也鼓励在符合社会实践宗旨的范围内,充分结合学校重点工作和学科专业特色,在体现一定科研价值、社会意义或创新基础上,申请确有需要跨季度长期开展的精品化项目。
跨季度专项项目由研究生团工委组织立结项,项目可根据需求设计跨两个季度以上的实践方案(即最早在暑期社会实践结项阶段进行结项),若未成功立项,转为冬春季社会实践中的常规(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管理。跨季度专项结项时重点考察方案实施成果、长期效果和品牌建设情况。
(2)鼓励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实践,由党支部报名,或党支部带动入党积极分子共同开展申报的实践项目,在申报时选择“是否党建专项”并勾选“是”。
03
项目申报
本次社会实践项目申报系统自即日起开放至2025年1月3日(周五)12:00,请有意申报冬春季社会实践项目的团队,在线上社会实践系统完成立项申报报名(操作步骤见附件2)。
实践开展周期为1-4月,结项时间暂定4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04
立项与资助
(一)立项评审和确认
法学院将成立院系立项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主题、项目内容、项目计划、预期成果等方面综合水平,开展综合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同时,在立项项目中推荐1个重点项目参与评审,跨季度专项不占用该名额。
校研究生团工委将成立立项评审委员会,结合项目研究生参与度、人员规模、项目社会效应和预期成果产出对推荐立项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其中重点项目、跨季度专项通过答辩评审后,确认立项。答辩评审会预计在1月中旬线上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最终立项名单以校研究生团工委公告名单为准。
(二)经费资助
跨季度项目资助额度为1500-5000元,重点项目单项资助总额不超过1500元,一般项目单项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 500 元,具体批复额度以研究生团工委立项评审委员会审核为准。批复额度的30%作为项目启动经费同步划拨,另70%根据结项评审结果,按等级拨付。
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道德诚信等问题的行为,将取消经费资助,并按有关校纪校规予以惩处。
05
管理与监督
1. 法学院将加强对各实践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项目实施。
2. 实践项目必须有确定的项目指导教师,实践团队在项目开展全过程中应积极联系项目指导教师,根据项目指导教师的意见改进项目的实施。
3. 重视实践成果宣传。各实践团队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的宣传工作,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根据研团实践部要求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推送稿件,同时鼓励各团队在各级各类期刊报纸上发表社会实践报道和成果。
4. 在具体组织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法学院实践部联系。
联系人:
王 鑫 15352485022
曾淞姿 13682943344
附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sEikoLDBZgogP5YA2J_iQ?pwd=h79a
提取码:h79a
复旦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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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复旦实践
编辑| 王 鑫
校对| 黄路晴
审核| 张港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