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不再办理老年优待证

民生   2024-11-12 14:40   吉林  

为贯彻深化 “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减轻老年人办证负担,进一步杜绝群众身边可能存在的腐败现象。根据《吉林省民政厅关于不再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通知》(吉民函 〔2024〕42号),省民政厅(省老龄委办公室)决定自2024年11月6日在全省范围内不再办理《老年优待证》,以身份证作为享受老年优待服务的合法有效证件。

解读:不再办理《老年优待证》不是取消老年人优待政策,而是将老年享受优待政策的凭证,统一到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上。

通化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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