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这些地方启用交警监控抓拍违法行为

民生   2024-11-19 14:14   吉林  

通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监控系统
抓拍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以下路段启用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并对设置监控设备抓拍点位的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依法予以采集,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互联网“交管12123”平台查询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

一、监控设备抓拍点位

1.金厂大街金厂镇政府路口;

2.金厂大街二十中学路口;

3.金厂大街万通药业路口。

二、依法予以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三、启用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5日后启动交通技术监控执法设备。

特此通告
通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 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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