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适用范围限定为居民住宅电梯的安全管理活动,对上位法已有规定的其他领域电梯的安全管理活动不作重复性规定,进一步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乡住房建设的快速发展,全市住宅电梯数量快速增长,截至目前,在用住宅电梯总量已经达到15644台,其中使用年限超15年的电梯有163台。
物业公司擅自安装梯控,使用技术手段限制、干扰住宅电梯正常使用等情况在我市部分小区时有发生,广大业主对此意见很大。《条例》中明确规定,“电梯使用单位不得采用技术手段限制、干扰电梯正常使用”,并对违反该规定的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 电动自行车不得进电梯
电动自行车进电梯会给乘梯安全带来重大隐患。《条例》中规定,电梯乘用人应当按照电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乘用电梯,不得“运载电动自行车或者蓄电池”,并“鼓励电梯使用单位推进现有在用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同时,电梯乘用人不得“未采取安全防护、防洒漏措施运送装修材料以及家具、电器等易造成电梯损坏的物品”。
• 电梯内应当实现通信信号有效覆盖
新建住宅的电梯应当在交付使用前,完成电梯机房、井道和轿厢内的所有移动通信信号的有效覆盖。现有在用电梯机房、井道和轿厢应当实现所有移动通信信号的有效覆盖。
• 定期检验及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电梯使用单位应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维护保养单位的名称和救援电话、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应急救援标志、投诉电话等。电梯使用单位违反该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透露,2025年准备开展电梯非法安装IC卡梯控整治和电梯维保质量提升等系列专项行动,解决事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农村自建住房要按规划进行
该项立法遵循地方立法“小范围、小切口”的原则和技术路径,将《条例》的适用范围明确界定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以外的宅基地上村民自建住房的规划、用地、建设等管理服务活动”,规定农村自建住房应当坚持规划先行、集约节约、因地制宜、风貌协调、安全适用的原则。
《条例》要求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编制村庄规划应当注重地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统筹考虑乡村建设、防灾减灾、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村民意愿等因素;特别强调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区域内的村民自建住房要符合相关专项规划。
• 严格整体风貌管控
目前,我市农村自建住房总体缺乏风貌管控,影响了村庄的整体美感和风貌协调。《条例》规定,村民自建住房应当传承本地传统民居风貌和地域特色。住建部门应当组织编制符合当地实际、体现乡土特点的农村自建住房设计图册,供村民免费选用,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不同村庄的风貌定位,积极引导村民按照设计图册建设住房。施工过程中,突出强调安全监管。
• 一次申请,充分体现为民便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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