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西安市扶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补贴资金发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个体工商户发展升级培育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享受“个转企”奖补必须具备这些条件
根据《实施细则》,享受“个转企”奖补资金的转型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长期稳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于2024年1月1日起转型升级为企业,并在转企后正常经营且按期参加企业年报;同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全市范围内有多家转型升级企业的,同一类型的仅奖补一家转型企业;转型企业自觉履行应尽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转型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转型企业股东、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无虚假登记记录;转型企业应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奖补资金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个转企”奖补资金申请及发放期间转型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退出转型企业经营的;转型后企业被执法监管部门处罚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转型后企业注销或被吊销、撤销登记的,被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
“个转企”奖补有哪些标准?
根据《实施细则》,“个转企”奖补资金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对转型企业进行奖励补贴。补贴标准分以下几种。
代理记账服务补贴。根据转型企业申请,对不具备财务核算能力、确需聘请代理记账机构记账的,由各区县(开发区)“个转企”工作牵头部门按照实际代账服务支出,补贴三年代账费用(年度代账补贴最高不超过3600元/年每户)。
租金补贴。对确需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转型企业,按照所在区县(开发区)平均租金(平均租金由各区县、开发区“个转企”工作牵头部门联合住建部门予以确认,原则上补贴租金最高不超过90元/平方米每月;补贴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20%给予三年租金补贴。
一次性奖补。对已转企并稳定经营三年以上、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速1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
符合条件的企业
可向属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个转企”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符合奖补条件的转型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填报《西安市“个转企”奖补资金申请表》,并向各区县(开发区)“个转企”工作牵头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各区县(开发区)“个转企”工作牵头部门将对转型企业进行审查,并对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审查结果将在各区县(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对各区县(开发区)报送材料进行复审,随后由西安市财政局按程序下达“个转企”奖补资金预算。
据悉,《实施细则》自即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受奖补的转型企业在资金申报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由“个转企”工作牵头部门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南江远
编辑:安之
审核:彭彭、文岳
出品:西安报业传媒集团
西安报业·西安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抄袭、摘编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