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教委和武清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现将我校本年度招生、转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网上资格初审。已在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完成预登记的,我校安排专人对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登记信息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随审核随通知。6月25日至28日将线下审验的具体时间通知给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家长。通知方式为:向注册手机号发送手机短信和推送网站消息两种方式,请注意查收。提示:因手机设置原因,可能将推送的短信拦截,请关注拦截记录。
提示:因客观原因错过网上预报名的,可于6月25日至6月28日拨打我校咨询电话直接预约线下审验时间。
(二)现场核验注册。7月6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日),适龄儿童监护人携带有关资料,根据学校通知的现场核验注册时间错峰到学校审验入学资格,审验地点为:杨村第四小学东一楼大厅。
提示:是否符合入学资格以线下最终审验为准。
(一)入学年龄
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不用提前预约时间,直接于7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携带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佐证材料到学校登记,登记时需现场填写书面申请(该申请由我校提供,不需提前准备)。
(二)服务片区
京津公路以东,育才路以西,大桥道以南,三号道以北的住宅小区,包括:团结东里、团结西里、四季花苑(天房四季)、师大公寓、育德巷(杨村镇体委东)、常德大街西侧警察公寓、胜利路小区(胜利路一街小区)、馨祥园、馨意园、馨盛园(南部)、人大楼(人大宿舍)、杨村一街塔园路、杨村一街小庄后台、杨村一街小庄中街、杨村楼前新村、振华楼、农行楼(农行宿舍)、京津时尚广场居民住宅。
可登记的其他房产:君利商厦、军英公寓。
(三)入学政策
1.本校服务片区内的本区户籍(含蓝印户籍)“人户统一”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进行线上登记,线下审验。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本校服务片区内的本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片区镇街(局直属小学)学校先行统筹安排入学。确有困难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居住的自有产权房属于我校片区的,确需在我校入学的,我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3.本校服务片区内的本市跨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应由户籍地所属区先行统筹安排入学。确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居住的自有产权房属于我校片区的,确需在我校入学的,我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4.居住证标记居住地址为本校服务片区内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居住性质房产人户统一类型适龄儿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我校进行登记,统一报送至区教育局,待招生整体工作结束后,由教育局根据各招生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一)本区户籍和本市跨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1.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原件。
2.服务区的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产证等)原件。
本市跨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由户籍部门开具的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的有效证明。
(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自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在我区灵活就业的提供居住地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原则要求已经缴纳6个月及以上且在入学登记的当月必须已经缴纳,险种至少要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
【备注:学校将对您报名时带来的必要证件进行拍照留档,不需要提供复印件。】
(一)为保证校园安全和良好的招生秩序,请家长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准时到校审验材料,报名当日由1名家长携带有关资料按照通知时间进行线下核验入学资质。
(二)请家长提前准备好报名所需证件的原件。根据招生政策,如需其他证明材料,家长应积极配合提供,现场确定再次审验时间。对于编造、伪造证件或提供虚假证明的情况,相关责任由家长自负,学校将配合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三)按照招生规定,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向一所对应公办学校提交入学申请,请各位家长不要重复报名。
(四)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名的,我校将于8月下旬对武清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进行补登记,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武清区杨村第四小学”微信公众号。
(五)2023年开始,我校实行学位控制。即:①在我校服务片区内,每户房产在学制时限内(小学6年)只对应1个学位;如为双胞胎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胎,也可在对应学校同时入学或转学。②同一房产入学资格已被使用且仍处于占用状态,房产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不得在我校入学或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使用同一房产入学资格的学生已从学校转出的,房产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可在我校入学或转学。③我校服务片区内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2024年暑假开学需要转入我校的二至六年级学生,学生家长可在7月7日下午2:00—5:00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到学校现场进行登记。
咨询电话
022-22108122,022-2958195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因咨询量较大,请您保持耐心)。
杨村第四小学
2024年6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