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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组织人事报》刊发了题为《吉林推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高质量发展:查核关口前移 狠抓规范提升》的文章,详细介绍了吉林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系列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据悉,吉林省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凡提必核”要求,坚决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的现象发生。近三年来,全省累计发现300多人存在漏报情节较重或瞒报情形,这些人员在处理处分影响期内一律被暂缓或中止履行选拔任用程序,未予提拔重用。吉林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赋能增效,强化了工作成果的运用和服务保障。特别是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方面,吉林省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践。首先,省委组织部通过上门培训辅导的方式,直接面向填报对象提供政策业务培训指导,确保填报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还建立了覆盖全省的个报专员队伍,加强实践锻炼和业务培训,提升了整体工作效率。其次,吉林省注重制度建设和执行。通过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文件,构建了一套既符合中央规定精神又具有吉林特色的配套制度体系。此外,还组织研发了在线查核平台系统,实现了信息归集、批量委托、集中反馈等功能,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最后,吉林省坚持试点先行,持续推进个报信息查询反馈互联互通建设。通过依托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平台,实现了省内房产信息在省级层面的一键查询,进一步提升了审核工作的精准度。“凡提必核”是指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必须对拟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核查。这一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凡提必核”是确保干部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可以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和品行表现,从而判断其是否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条件。其次,“凡提必核”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维护干部队伍纯洁性的有效措施。如果干部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存在漏报、瞒报等行为,往往意味着其可能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或其他不良倾向。通过核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避免将不合格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在吉林省的实践中,“凡提必核”的审核程序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动议环节启动查核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环节,就启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查核程序。这样可以确保在选拔任用的早期阶段就对干部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2. 全面核查报告内容:对干部提交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全面核查,包括财产状况、婚姻状况、出国(境)情况等方面。同时,还要结合其他渠道的信息进行比对验证,确保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 及时反馈和处理问题:如果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干部存在漏报、瞒报等情形,会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馈并要求说明情况。对于确实存在问题的干部,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一定期限内暂缓或中止其选拔任用程序。4. 建立长效机制:除了对拟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核查外,吉林省还建立了长效机制来持续加强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管理和监督。这包括定期开展培训和指导、完善制度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凡提必核”制度在吉林省得到了严格的贯彻落实,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这一制度,吉林省有效提升了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推动了干部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也为新时期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来源:人事工作者综合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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