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宁都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是什么?驻县单位可以申请当地的人才公寓吗?需要什么手续?流程是怎样的?感谢!
官方回复
您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人才公寓租赁条件
1.在我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编在岗),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第一学历;在我县驻县单位工作(在编在岗)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第一学历;在我县工业园区企业工作服务合同期一年以上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第一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2.工作单位未解决住房问题。
3.未婚且本人及父母在宁都县城区无住房,已婚且夫妻双方及子女在宁都县城区无住房。
二、人才公寓租赁程序
1.申请人提交《宁都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审核表》、《宁都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审核证明》等材料至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县行政中心722室);
2.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县委编办、人社局、住建局(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进行申请资格联审,联审结果在宁都政务网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组织摇号配租、办理入住手续。
三、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时间
一般每年上半年开展一次人才公寓摇号配租,人才公寓摇号配租的文件将通过公文平台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敬请关注。详细情况您也可以电话咨询:0797-6938802。
综上,驻县单位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在我县驻县单位工作(在编在岗)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第一学历;工作单位未解决住房问题;未婚且本人及父母在宁都县城区无住房,已婚且夫妻双方及子女在宁都县城区无住房即可申请县人才公寓。
感谢您对宁都人才工作的关心与关注,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宁都人才工作!
中共宁都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4-11-20 19: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