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全省正对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进行整治,特通告如下:
1、无牌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只允许在公园、旅游景区等封闭区域内使用;
2、驾驶电动三轮车合法上路需要持D驾驶证,驾驶电动四轮车合法上路需要持C2及C2以上驾驶证;
3、对无牌无证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处罚标准如下:
①车辆无牌,处罚200元;
②无证驾驶,三轮处罚500元,四轮处罚1000元;
③非法载客营运,处罚5000元;
④无证驾驶从事非法营运,除罚款外,可以并处15日拘留。
4、任何无牌车辆都不能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严重事故,车主将承担巨额赔偿,倾家荡产;
5、购买三、四轮电动车,应购买能登记上牌的,可以委托商家代办上牌;
6、如遇商家以“无需驾驶证、无需挂牌就可上路行驶”虚假宣传导致您购买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可拨打12315举报。
请大家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无资质上牌的老年代步车。
宁都县道安委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