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高淳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不断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夯实乡村治理根基,为乡村振兴增添法治亮色。
抓实“平台+阵地”
依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设立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健全群众接待、登记备案、协调沟通等工作流程,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依托休闲广场等现有资源建成民法典互动主题公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村规民约、法治故事、法律条文以及知识问答、法治简图等内容融入景观建设,用墙面说话、让标识开口、以插画、漫画释法,为广场上的廊道、亭阁、展板、房屋墙面赋予法律内涵,让群众在日常休闲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治文化熏陶。
深化“调解+治理”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预防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用,打造“沈大明”“丁福红”“邢平贵”“黄先进”四个金牌个人调解工作室和“淳和漫城”矛盾纠纷调解品牌,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的联动,极大地提高了调解效率;形成部门联动、多元调处的工作格局,促使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实现人民调解有速度,乡村治理有温度。
用活“法律人+明白人”
积极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法治建设,把律师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形成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合力,实现村级法律顾问“有效全覆盖”。充分利用好专业律师的法律资源,根据群众咨询和要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对辖区内“法律明白人”开展常态化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法治素养。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来 源:高淳区委政法委、高淳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