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国卫进行时|翰林“光荣榜”“曝光台”第四期来了!看看有你吗?

文摘   2024-11-11 22:25   海南  

手牵手共创国家卫生镇

心连心共建精致翰林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

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共创卫生家园、共建健康生活、共享舒适环境。

近日,翰林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镇墟占道经营开展常态化整治,对沿街商铺和临时摊位占道经营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曝光促整改、以整改促落实,努力让我们的镇墟更加宜居宜业、更有品质精致,营造干净、整洁、整齐的镇墟环境卫生。现曝光3起占道经营典型案例:



案例一

李某永擅自占用道路售卖活禽

翰林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巡查翰瑞街路段时,发现李某永擅自占用道路售卖活禽,地上产生鸡粪,卫生较差,违反了《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禁止占用乡镇街道、公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晾晒农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李某永作出罚款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陈某燕早餐店占道经营

翰林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巡查翰兴街路段,发现陈某燕早餐店占道经营,将桌椅摆放出店铺门外,地面产生大量垃圾,违反了《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禁止占用乡镇街道、公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晾晒农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陈某燕作出罚款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将桌椅收回店内。


案例三

翰阳街35号早餐店占道经营

巡查人员巡查翰阳街路段,发现35号早餐店占道经营,卫生状况脏乱,违反了《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禁止占用乡镇街道、公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晾晒农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铺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对该店铺作出罚款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将桌椅收回店内。

曝光不是目的,改正才是初衷!希望被曝光的商铺和临时摊位,积极整改,牢记翰林是我们共同的家,维护家园的美丽形象,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共创共享,从日常行为做起,为创建国家卫生镇贡献力量。


投稿人:吴林敏
编   辑:蒙小慧
校   对:蒙小慧
审   核:陈原池、谢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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