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定安县翰林镇“十三五”流失耕地的整改复耕项目代理单位的公告

文摘   2024-10-31 23:08   海南  

为了更好推进我镇2024年度“十三五”流失耕地整改复耕工作,计划对农户难于自行整改的地块,安排耕地“非粮化”整改复耕专项资金组织机械、人工进行实施整改。采取以公开竞价遴选的方式选择定安县翰林镇“十三五”流失耕地的整改复耕代理单位,现将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翰林镇“十三五”流失耕地的整改复耕项目。
(二)业主单位:定安县翰林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预算:18.22万元。
二、项目内容
本年度整改任务地块较多存在非农作物、杂物等需砍伐清理清运,后续还要进行平整、犁地、复耕与管护等工作。
三、代理单位相关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及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以开具正规发票。
(二)代理单位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3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3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3年内因相关产品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四、申报和评选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4年10月30日-11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二)申报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报价,地点为定安县翰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左先生,联系电话:63712807
(三)申报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2.公司简介、业绩材料。业绩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则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4.项目申请单位提供密封的报价单,填写报价并加盖公章。(单独放一个密封袋)
(四)组织评选:我镇将通过班子会,从项目申请单位资质、业绩和报价等方面,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五)结果公示:对评审结果在镇务公开栏公示。

定安县翰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

风雅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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