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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关于开展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惠安县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有效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全国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州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惠安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精神,从即日起至2024年底开展全县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二、整治内容
(七)对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行驶和装卸记录等装置未保持正常使用,以及关闭、屏蔽信号、删除记录信息的,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核实后依法进行查处。
(九)对违规设立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场所、处置场所或资源化利用设施,一经发现立即依法进行查处。
三、监督电话
投诉举报热线:0595-87380623。
来源: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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