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画报忻州讯(张志远 樊晶璟)近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2月1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忻州篇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由地市级人大出台的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决定》共五部分二十条,全篇逻辑清晰、架构层次分明、内容全面系统,采用“1+3+1”的结构,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三、四部分分别对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作了专门规定,第五部分对弘扬“三个精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出要求。《决定》呈现“三大”特征。一是政治性。《决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三个精神”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在基本原则中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在相关条款中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三个精神”的具体要求,贯彻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的最新要求。二是特色性。《决定》立足忻州,彰显优势,充分吸收了我市在弘扬“三个精神”方面的经验做法,具有鲜明的忻州特色和辨识度。三是可操作性。在《决定》起草过程中,着重考虑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举措。例如,针对劳动群众关心的社会待遇问题,《决定》将工匠等技能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分类目录,按照人才类型享受相应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权益维护问题,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这些举措切实保障了劳动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了劳动者的获得感,使广大劳动群众真正成为弘扬“三个精神”的践行者。(记者 张志远)
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劳动精神 工匠精神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忻州篇章的决定(2024年12月19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下简称“三个精神”)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忻州篇章提供精神动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作如下决定:(一)弘扬“三个精神”,必须“凝心铸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要与深入持久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强化理论武装,增强理论自觉,团结引领全市广大劳动群众,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先行者、伟业创造者。(二)弘扬“三个精神”,必须强化政治建设,奉献时代伟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工人阶级、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部署要求和省总十四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业绩是新担当、交账是军令状”的理念,秉持“负责任、动脑筋、讲良心”的工作要求,聚焦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忻州篇章的伟大实践,持续引深、创造性落实市委“一个牵引、六大突破”总体部署,积极推动忻州“产业、开放、创新、城市、改革、市场、安全”七大能级同步跃升,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忻州篇章建功立业。(三)弘扬“三个精神”,必须统筹谋划,构建党领导下的大推进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弘扬“三个精神”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政策体系,落实经费保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宣传、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科学技术、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弘扬“三个精神”相关工作。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组织根据章程,配合做好弘扬“三个精神”相关工作。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落实相关责任,积极发挥弘扬“三个精神”的重要作用。(四)弘扬“三个精神”,必须坚持以职工为主体,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巩固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以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为重要形式,以“职工说事”、恳谈会、议事会等为补充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用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等平台,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五)建立完善劳模评选、表彰、宣传机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劳动模范评选机制,完善各级劳动模范评选方式,确保劳动模范中一线劳动者的比例;建立健全劳动模范表彰机制,定期开展劳动模范表彰工作;建立健全劳动模范宣传机制,常态化宣传劳动模范先进事迹,提升劳动模范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形成全社会尊崇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风尚,切实增强劳动模范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级总工会应当做好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培养、宣传和服务等具体工作,加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命名一批市级创新工作室、推荐一批省级创新工作室。聚焦我市“高精尖缺”领域和行业,高标准开展全国五一劳动奖、山西省劳动模范、忻州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形成梯次衔接的劳动模范培育机制。(六)建立完善劳模关爱服务机制。各级总工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指导,推动完善劳动模范激励政策,落实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医疗补助、医疗休养和健康体检等待遇;健全劳动模范关心关爱机制,实施特殊困难补助和帮扶,帮助劳动模范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加强劳动模范教育培训,积极搭建平台载体,促进劳动模范的劳动技能、创新方法、管理经验展示交流和应用转化。(七)鼓励劳模做好表率。鼓励劳动模范自觉提升政治素质,强化政治引领,做坚定理想信念的模范、勤奋劳动的模范、增进团结的模范;强化爱我忻州、奉献岗位的主人意识和行动自觉,做产业提升的模范、开放协作的模范、技术创新的模范、改革奋进的模范、繁荣市场的模范、安全保障的模范、文明创建的模范,持续争创一流业绩;强化榜样引领,开展“我的奋斗故事”宣讲活动,向全社会传播劳动精神和劳动观念,让广大劳动者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标杆。(八)大力营造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建立劳模工匠公园、劳模工匠馆等宣传教育基地,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利用各类宣传舆论阵地载体,常态化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动创造幸福”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及文化艺术界应当组织文化工作者,创作宣传反映劳模工匠和一线劳动者精神风貌的文艺作品,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九)积极抓好学校劳动教育。市、县(市、区)政府应当积极探索具有先行示范作用和忻州特色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模式,全面构建以学校为主体、家庭为基础、社会为依托的开放协同的新时代忻州劳动教育体系,明确劳动教育总目标,将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校课程方案和职业(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劳动教育评价机制,引导学生树立热爱劳动、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劳动观。普通中小学校应当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明确实施机构,健全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开齐开足开好劳动教育课程,完善劳动教学场所条件,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科学设计课内外劳动项目,落实中小学生日常生活劳动必会清单;探索创建劳动教育实验学校、示范学校;定期开展劳动周活动,推进校园内日常劳动,让学生逐渐成为校园劳动的重要主体。家庭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培育崇尚劳动的优良家风,帮助孩子掌握必要的家务劳动技能,引导孩子利用节假日参加各种社会劳动,让孩子养成从小爱劳动的良好习惯。社会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依托作用。社会相关部门积极承担育人职责,结合地方自然资源,创建实践基地;挖掘人文历史的脉络,打造教育基地;依托地方产业发展,创建实习基地,实现学校课程与家庭指导、社会实践之间的有机结合。各行各业的大国工匠、劳模、优秀创业者,积极走进校园课堂、深入实践场地,引导学生学会创造、学会合作、学会生活,实现劳动教育效果的最大化,共同培育出更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十)持续组织好劳动竞赛。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围绕国家、省、市、县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巩固我市“五小”创新良好势头,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创新、技术攻关、技术创造”“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简称“四技”“五小”“两比”)等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保持项目孵化增长。坚持国家竞赛、省级竞赛、市县级竞赛、行业竞赛、企业竞赛“五位一体”,推动各级各类竞赛向“六新”和非公企业领域拓展。积极参加山西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力争入选参加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和“红旗杯”全国班组大赛。(十一)大力倡导志愿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搭建志愿服务活动平台,支持青少年学生和广大劳动群众,深入城乡社区和公共场所参加志愿服务或者公益劳动;结合学雷锋纪念日、植树节、劳动节等节日开展劳动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义务劳动。(十二)全面加强工匠队伍建设。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立足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建立健全工匠人才培育工作机制,投入保障资金,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地本行业工匠培育方案。加强新时代工匠学院建设,全面开展忻州工匠学院加分院体系化建设,在重点区域和产业领域进一步选树物色分院,努力打造省总工会工匠学院示范点。鼓励和支持地方设立“工匠日”,开展“工匠月”活动。支持各类工匠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等。鼓励建立首席工匠、名师带徒等制度。支持工匠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开展服务活动,多措并举,持续培养更多的三晋工匠、忻州工匠和技能人才。(十三)积极培育专业技能人才。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聚焦铝镁精深加工、高端锻造、煤机装备、特色食品、新兴数字、新材料、集成电路和半导体、煤化工等全市重点产业链建设,着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民生服务业发展、乡村传统技能技艺传承发展,做好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培养规划,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构建“培训、选拔、比武、奖励、晋级”五位一体的技能提升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坚持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导向,健全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健全学历和职称技能提升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进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有效衔接,为工匠人才成长创造良好条件。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技能人才的作用。(十四)扎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健全完善促进职工创新创造政策制度体系,依法保护职工知识产权和创新成果转化权益。着力推动进城务工人员向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转型,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立、加入工会组织,把组织引领和管理服务全面延伸至各类产业工人群体。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入持久开展送理论、送精神、送示范、送榜样、送安全、送法律、送文化、送技能、送竞赛、送荣誉、送清凉、送健康、送福利、送助学、送待遇、送疗养、送劳保、送温暖、送组织、送岗位活动,全程引领、全员关爱,全面服务,大力建设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十五)建立完善薪酬保障机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健全完善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合理调整市县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本地最低工资增长与经济增长、社会平均工资保持联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工商业联合会等部门和组织应当加强指导,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健全劳动者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把技术工人的学历、技能和业绩贡献作为工资合理增长的重要依据。鼓励企业实施项目分红、股权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等利益分配机制,健全劳动者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十六)强化民生性鼓励性政策激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将卓越工程师、工匠等技能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分类目录,按照人才类型享受相应政策,对紧缺急需、关键岗位的技能人才,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在落户、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等方面予以支持。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评选中,适当增加卓越工程师、工匠等人才的推荐人选;优先推荐各层级工匠申报为相应层级的技术能手、三八红旗手、青年岗位能手等。人大代表、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及其他有关组织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一线劳动者和一定数量的劳动模范和工匠人才。(十七)完善实施就业劳动保障机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工会应当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运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意见书和建议书(简称“一函两书”)等制度,加强对企业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调解、劳动仲裁、劳动诉讼等有机衔接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劳动争议。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十八)积极推行数字化管理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总工会等部门和组织,探索建立和完善劳动模范数据库、工匠人才库和高技能人才库,绘制技能人才多维画像;全面落实数字化改革,数智赋能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全过程,实现劳动模范、工匠人才全流程管理服务。(十九)积极推进基层基础服务载体建设。各级各部门应当立足长远,着眼系统,统筹规划,面向基层,聚焦当前,积极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宣讲站(点)、工匠学院、工人文化宫、创新工作室、职工书屋、工会驿站、新就业形态样板点、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群众安康工作服务站和工会组织建设,落细落小,提质增量,务求实效,确保劳动者各项权益全面落实,确保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确保劳动者创业奉献热情持续迸发。(二十)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职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在相关立法工作中,积极落实弘扬“三个精神”的要求,更好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市、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适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使“三个精神”为中国式现代化忻州篇章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忻州篇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制定《决定》的意义。当前,我市正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深化全方位转型的窗口期,大力弘扬“三个精神”既是凝聚广大劳动群众思想共识、共同投身宏伟事业的需要,也是建设高素养劳动大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要扛起“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忻州篇章”新使命、新担当,需要一部彰显精神力量、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劳动群众的闯劲干劲拼劲的“特别”法作支撑。目前,全国省级以上立法出台类似决定的只有三个:湖北、甘肃、浙江,地级市为空白,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这一决定,在全国地市级人大尚属首家,凸显了市人大和市总工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决定》的主要内容。《决定》共五部分二十条,全篇逻辑清晰、架构层次分明、内容全面系统,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三、四部分分别对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作了专门规定,第五部分对弘扬“三个精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出共性要求。《决定》的主要特征。《决定》呈现“三大”特征。一是政治性。明确了主要目的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三个精神”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在基本原则中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在相关条款中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三个精神”的具体要求,贯彻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山西省委全会、忻州市委全会的最新要求。二是特色性。《决定》立足忻州,彰显优势,充分吸收了忻州市在弘扬“三个精神”方面的经验做法,有鲜明的忻州特色和辨识度。三是可操作性。在起草过程中,着重考虑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举措,切实保障了劳动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加劳动者的获得感,使广大劳动群众真正成为弘扬“三个精神”的践行者。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栗艳秋就《决定》出台答记者问 记者:市总工会针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做了哪些工作?
栗艳秋:近年来,市总工会针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做了大量工作,为《决定》的出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良好的氛围,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一是每年遴选一批劳模、工匠或最美劳动者的典型,开展基层巡回宣讲,目前全市已建立60多个宣讲站(点),今年以来,以这些宣讲站(点)为阵地,开展活动100余场。二是将“三个精神”纳入学校“大思政课”工作体系,纳入扶持企业发展计划,开展了“劳模工匠进校园”“劳模工匠助企行”等活动。三是聚焦全市新兴产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向基层一线,开展了“新时代最美劳动者”“忻州工匠”等评选活动。四是以大力弘扬“三个精神”为主题,每年在《忻州日报》、忻州市电视台开设《劳动者之歌》等专栏,挖掘忻州各级劳模、“忻州工匠”“最美劳动者”的故事。五是深入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开展引领性劳动竞赛和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六是加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目前已命名各省级创新工作室39个,全市创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84个,仅2024年就创建13个。七是因地制宜兴办忻州工匠学院和分院。与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和骨干企业联合建立工匠学院和分院,目前已与山西天宝集团、宁武大运华盛集团、原平农校、代县职业技术学校等四个构建起“工匠学院+实训基地+技能竞赛+工匠选树”的职工职业技能提升体系。八是每年走访慰问各级各类劳模工匠,妥善发放全国、省劳模春节慰问金和困难补助金等。 记者:《决定》出台后,就贯彻实施还会有什么新的打算?栗艳秋:《决定》出台后,全市工会组织将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抓好《决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做起。一要作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决定》的带头者。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决定》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的务实之举,作为更好组织动员广大职工投身忻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二要以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引领职工。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工会宣传阵地,运用好劳模工匠宣讲团,提高《决定》的知晓率和落实的自觉性。要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三要坚持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组织职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和创业创新大赛。四要以更实举措锻造忻州产业大军。要以《决定》实施为契机,扛牢牵头责任,联合各有关方面落实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措施,为忻州现代化建设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五要以更暖情怀服务职工群众。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履行工会维权服务基本职责,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要把学习贯彻《决定》工作引向深入。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统筹思维,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不断丰富和完善落实《决定》的政策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决定》各项任务。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与全国劳模,承载着非凡的荣誉,更肩负沉甸甸的责任,于我而言,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宛如熠熠生辉的灯塔指引我在履职和工作中笃定前行,我会倾尽全力作表率,让“三个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劳模精神是工人阶级优秀品质的集中体现。作为一名企业劳模,在面对复杂的手工绘制订单任务时,尽管工作较长,任务繁重,我也要细致地完成每一件产品的绘制,确保产品的技术质量。并以这种敬业精神感染身边的同事。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深入基层,多次前往周边企业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我始终将敬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身作则、勤勉敬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工作中。我深知,只有用心做才能把产品做好,只有全力以赴,才能不负韶华。因此我时刻提醒自己,要保持对工作的热爱和敬畏,用实际行动诠释敬业精神,为同事们树立工作标杆。劳动精神是广大劳动者在劳动实践中形成的共同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专注度,每天提前半小时到达岗位,做好设备检查、釉料准备等前期工作,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以最高的效率和最好的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在生产旺季,主动加班加点,和同事们一起攻克生产难题。面对紧急订单,亲自参与生产线的各个环节,确保产品按时交货。我将积极响应市总工会的号召,做好劳动志愿队伍的带头人,以身作则,引领他人,为忻州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工匠精神是对职业、产品精益求精,追求极致的态度和精神。在生产线上,我紧盯工艺细节,定期组织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召开工艺回顾会议,总结工艺执行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迎难而上,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让自己成为企业里的行家里手。积极践行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在传承的基础上,敢于创新,将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打造更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坚定理想信念,听党话、跟党走,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带头弘扬“三个精神”,作表率,将个人成长与忻州发展紧密相连,抓住每一个创新契机,攻克每一道技术难关,倾尽全力发光发热,力求在这片热土上留下坚实的奋斗足迹,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作为一名新时代产业工人、一名电力战线的巡线工,每每看到用我们的勤劳和智慧使千家万户灯火通明时,看到车间厂房通宵达旦、机器轰鸣时,我感到特别的欣慰和骄傲。我们和全市所有新时代产业工人一样,既有常年奔波在户外作业的一线劳动者,也有夜以继日、驻守一方的守护者,还有精细管理、运筹帷幄的管理者。每一个岗位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都值得被肯定和尊重。我们都是新时代推动社会进步最可爱的劳动者。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气质,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我们的时代将以怎样的面貌被书写,取决于我们每个人的表现。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无疑是这个时代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之一。我们作为新时代产业工人,有责任也有义务将“三个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心工作,努力作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也一定会引导和带动身边的同志自觉自愿地融入并参与到《决定》要求的相关工作中。我们坚信每一个人都心怀梦想,只要坚持动脑筋、负责任、讲良心,只要坚持勇于创新、埋头苦干,我们就能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把蓝图变成美好现实。全市各类产业工人也一定会凝聚力量携手并进,比学赶超,奋发图强,努力成长为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群体,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新时代劳动者大军,在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忻州篇章的新征程上踔厉奋发再创佳绩。终审:杨强
复审:王国伟
初审:樊晶璟
编辑:张未平
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
投稿邮箱:sxhbfwz@163.com
新闻热线:18803508818
13903508888
18135050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