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
我来啦!
根据《怀宁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怀教[2024]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今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1.皖河路以东,沪渝高速公路以南,独秀大道以西,黄梅路以北的区域;
2.新安路以东,沪渝高速公路以南,皖河路以西,育儿路以北的区域。
二、入学条件
1.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且未入学无学籍的)。
2.房产权利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独有;祖父辈与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共有且适龄儿童父母无独立房产(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祖父辈房产且适龄儿童父母无独立房产(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的爷孙户。从2021年开始,凡已用于学区生源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2024年6月30日前已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视为有效房产。
3.优待对象子女按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有关优待办法执行。
三、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7月10日—7月14日。
家长提前在“皖事通”(手机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http://aq.ahzwfw.gov.cn/)进行注册和个人实名认证,认证后登录“皖事通”,点击首页,在首页搜索“教育入学一件事”,或者搜索“入学”找到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该系统之后,点击左上角“区域切换”,选择“安庆市”“怀宁县”进入报名系统,选择“怀宁县”进行报名。选择相应的入学认证资格类型上传材料。双胞胎在报名时选择“双胞胎”按钮增填学生信息。报名全程家长可以申请撤回,学校同意撤回申请后,可更改或删除报名信息。
所有新生入学均须通过线上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查看说明。
2.线上初审:7月15日—7月17日。审核结果短信提示到报名填写的手机。审核退回的,请家长重新选择其他学校进行报名。
3.线下复审:7月18日—7月24日。线上审核不通过,接到线下审核短信提示的,按时携带报名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4.终审:7月24日—8月1日。县教育局根据线上及线下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最终入学新生名单。
5.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5日前完成。根据终审结果,名单在学校公众号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的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四、温馨提示
1.新生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的图片要工整端正、清晰可辨。家长可在平台上查看信息及审核情况。审核不通过的,根据短信提示,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进行线下审核。信息填写务必准确真实,凡弄虚作假影响审核结果的,责任自负。
2.咨询电话:
18154069152 18056916778
3.关注独秀小学微信公众号
怀宁县独秀小学
2024年7月6日
附:
新生入学报名材料清单
一 独立房产户 | (一)能提供房产证原件的 | (二)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的 | |
1.户口簿 | 1.户口簿 | ||
2.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不动产服务中心出具房产证明) | 2.购房合同 | ||
3.全额购房发票(或首付款发票和银行盖章原件的贷款合同)同)同) | |||
4.房产抵押证明(银行盖章原件) | |||
5.水、电、气等缴费凭证 | |||
二 自建房住户 | 1.户口簿 | ||
2.房产信息证明(房产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如无上述证件则需提供水、电、气等缴费凭据。 | |||
说明:若不能出示房产信息证明,则由招生学校组成核查组进行上门核查,核查需留存图片、文字等核查资料,相关核查人为第一责任人。 | |||
三 拆迁户 | (一)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 | (二)拆迁异地安置的 | |
1.户口簿 | 1.户口簿 | ||
2.原始房产证或房产信息证明(不动产服务中心出具) | 2.异地安置地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拆迁协议 | ||
3.拆迁协议 | |||
四 祖父辈与其父母或本人共有的房产户 | 1.户口簿 | ||
2.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 |||
3.适龄儿童父母城区无房产证明(不动产服务中心出具) | |||
五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的俗称“爷孙户” | 1.户口簿(含证明三代亲属关系的材料) | ||
2.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 |||
3.适龄儿童父母城区无房产证明(不动产服务中心出具) |
[END]
关
注
我
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