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一“黑车”女司机被法院依法留置…
文摘
2024-11-09 18:35
陕西
“我从22年开始跑上黑车,已经被榆林交通执法查处过三回兰,每次收到处罚决定书和催告书我都没当回事,没想到这回被法院拘留兰,通过交通执法和法官的教育,我终于明白兰,跑黑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迟早要付出代价。我保证再也不跑黑车兰,希望还在跑黑车的不敢跑兰,罚下款的赶紧交可,大家以我为戒”黑车驾驶员王某某懊悔地说。经过催告还是拒不履行榆林市交通运输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11月6日王某某(女)被榆阳区人民法院采取留置措施。这是榆林市经过催告并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还拒不履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决定,对行政相对人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履行处罚决定的首例案例。2023年7月19日,王某某驾驶陕KQ01*M白色大众牌汽车,通过电话在靖边招徕4名乘客,收取180元乘车费后,将乘客送到榆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榆林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当事人王某某现场进行送达。当事人王某某在法定的期限内,即不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又拒绝缴纳罚款。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4月17日向其送达了《催告书》,要求王某某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因王某某存在多次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榆林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向榆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6日下午,榆阳区人民法院因当事人拒不履行,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王某某采取留置措施。被采取留置强制措施后王某某主动悔过,积极履行部分行政处罚罚款义务,并承诺剩余罚款一年内缴齐,法院随后对其解除留置。来源:掌城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