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绥德融媒”官方微信公众号信息:
11月14日,绥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永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向挺、赵青、孙海河、党组成员刘锦锋参加,副县长贺鹏飞以及县纪委监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市人大代表,镇人大主席,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到1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绥德县2023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绥德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绥德县2024年1—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绥德县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万兵、郭爱军、刘振亚、冯克南、慕煜、马波、黑耀飞、常伟等辞去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会议任命邓乐为绥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王华为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李永国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邓乐、王华依法进行宪法宣誓。李永国强调,在今后工作中,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把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放在同等位置,在维护好基础信息的同时,不断提升工作精细化、数字化、现代化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各部门资产特点,研究制定针对性、前瞻性的管理制度与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利用效能,切实把全县国有资产“理清楚、登全面、管理好”。李永国要求,要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不断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审计部门反馈的问题,县政府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狠抓问题整改,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落实落细。同时,县人大预算工委要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依法开展审查,提升审查质效,进一步把预决算审查工作做细做实,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财政支撑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