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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政府提议制定新规则,规定航空公司对航班中断的旅客的义务,即使延误或取消是由航空公司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造成的。
加拿大运输署(CTA)周六宣布的《航空旅客保护条例》修订案将要求航空公司为航班延误至少两小时的乘客提供餐食,并在必要时提供过夜住宿。
如果乘客在航班取消、延误至少三小时或被迫下机后希望获得退款而不是重新预订,航空公司还必须在 15 天内退款,而不是目前的 30 天期限。联邦机构表示,该修订旨在与美国和欧盟的做法保持一致。
加拿大联邦政府表示,特殊情况包括安全威胁、机场临时关闭、鸟击、天气或航空器损坏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因素。
加拿大交通局自去年自由党政府通过旨在加强乘客权益规则的立法以来,一直在修订《加拿大运输法》相关规定。
这些改革将责任归于航空公司,要求其证明航班延误是由于安全问题或超出其控制范围的原因。
此前,加拿大的《乘客权益宪章》(2019年生效)将航班中断分为三类:航空公司控制范围内的因素、航空公司控制范围内但因安全原因需要的中断,以及航空公司无法控制的中断。
只有第一类中断的乘客才有资格获得赔偿。
然而,联邦机构表示,这种分类系统过于复杂,导致航空公司和乘客的“解释不一致”,尤其是在乘客的赔偿请求被拒绝或航班中断原因不明确时。
该机构表示,自2019年以来,已收到超过15万起航空旅行投诉,其中许多仍未得到解决。
交通部长安妮塔·阿南德表示,提议的修订旨在简化乘客和航空公司之间的规则。
她在声明中表示:“这些修订消除了关于乘客何时有权获得赔偿的灰色地带和模糊性,确保了乘客能够更快地解决问题。”
“我们将努力在保护乘客权益和促进航空行业竞争之间找到平衡。”
这些修订现已进入75天的反馈期。
根据修订后的规则,航空公司通常不需要为涉及规定的特殊情况造成的乘客不便提供赔偿。
然而,条例列举了即使在这些特殊情况下,航空公司仍需提供赔偿的延误或取消的例子。
如果航班被取消,或乘客被拒绝登机,航空公司需要将乘客重新安排到下一个可用航班,或者是合作航空公司的航班——即使是在特殊情况下。
航空公司还必须将因为前一班航班延误而错过或可能错过连接航班的乘客重新预订到同一行程上的航班。
新规还包括对航空公司违规行为的最高罚款为25万元,这是自由党 2023 年立法最初提出的金额,比现行罚款增加了十倍。
联邦机构表示,预计这些修订将使航空公司每年每位乘客的成本约为99分,或者在修订生效后的十年内,总成本约为5.12亿加元。
来源链接:https://www.ctvnews.ca/business/new-rules-clarify-when-travellers-are-compensated-for-flight-disruptions-1.7154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