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丨奈曼旗召开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执行三级阶梯水价听证会
政务
2024-12-25 22:24
内蒙古
为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城市自来水价格,保证城市供水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12月25日,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执行三级阶梯水价听证会,讨论奈曼旗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方案。本次听证会的目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阶梯水价的意见和建议,以增强政府定价的透明度,确保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参加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共28人。听证代表共20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以及有关单位代表10人,消费者代表10人;邀请嘉宾内蒙古铭哲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人,听证人3人,记录人员2人,新闻媒体1人。会上,由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读执行三级阶梯水价方案和奈曼旗主城区供水价格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20名听证会代表对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执行三级阶梯水价定价方案进行了提问和讨论,价格主管部门、自来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成本监审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解答。所有参加人员赞同水价调整方案。据了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内发改价字〔2015〕536号)和《关于推进落实我市几项价格工作的通知》(通发改价费字﹝2023﹞116号)文件要求,居民用水没有执行三级水价的旗县要启动三级水价调整工作。目前我旗仍按照《关于奈曼旗大沁他拉镇供水价格的批复》(通价商字〔2008〕42号)文件执行二级阶梯水价,因此需要对奈曼旗主城区居民用水价格二级调整为三级阶梯。我旗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现行二级阶梯水价为:基础水量每户每月7吨,价格为3.00元/吨;基础水量以上部分,按基本水价的1.5倍收取,价格为4.50元/吨。调整后实行三级阶梯水价。第一级阶梯水价为3.00元/吨,每户每月用水量8吨(含8吨,即每户年用水量小于等于96吨);第二级阶梯水价为4.5元/吨,每户每月用水量8-12吨(含12吨,即每户年用水量大于96吨小于等于144吨);第三级阶梯水价为9.00元/吨,每户每月用水量12吨以上(即每户年用水量大于144吨)。此次居民生活用水三级阶梯水价的实施,进一步增加了居民基础用水水量,减少居民生活支出,使更多的家庭受益,同时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图文:马玲玲
编辑:石耀霞
初审:李子阳
审核:王爱国
终审:闫春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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