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12月1日起,将全区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分别由1980元、1910元、1850元提高到2270元、2200元、2140元,较调整前各增长29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较调整前各增长1.6元。
提高标准后,哪些人将受益?对劳动者和企业有何影响?接下来还会有哪些调整变化?
“最低工资标准,代表的是政府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一道保护线,用于确保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能满足劳动者个人及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常凯说。
据记者了解,最低工资不包含加班工资、夜班及高温等特殊工作津贴,多数地区最低工资包括了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目前社会上绝大部分企业用工价格都会超过最低工资,但也有少数盈利能力较弱企业的基层员工薪酬还比较低。
专家表示,尽管最低工资在我国薪酬体系中主要发挥托底作用,但上调后的受益群体远不止低收入劳动者,对其他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也会带来积极影响。
“从实际情况看,部分企业最低档工资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而调整后,其他档工资、员工加班费等也会相应有所提高。还有一些‘低底薪+高提成’的劳动者,比如销售员、中介人员、带货主播等,他们总收入可能不少,但月收入不稳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提高他们在业绩低谷的待遇。”常凯说。
最低工资也是失业保险金、病假工资等其他一系列待遇的基准线、参照线。比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我国大部分地区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最低工资一般两到三年调一次。各地会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测算。地方人社部门还会通过发放问卷等形式,对最低工资调整进行评估,从而合理确定标准。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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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张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