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民生   2024-11-25 18:19   广东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帮助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减少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减轻还款压力,结合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实际,我县开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商转公”)业务。



日前,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已有市民陆续来到咨询台,咨询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据了解,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已使用纯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将商业性住房贷款未结清部分转成公积金贷款。该业务贷款额度、年限和利率按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核定。申请商转公的住房不纳入家庭房产套数计算范围,不认作未结清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


据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介绍缴存职工通过“商转公”政策,可以降低每月的还款金额,减轻经济负担。这一政策也进一步优化了公积金的使用,使得更多的缴存职工能够享受到公积金带来的红利,同时希望通过这一政策,推动公积金制度的持续发展,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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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始兴融媒体中心

习记者:王羿栋 张琳

编辑:邓楚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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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刘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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