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至26日,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会议。会议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交流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经验做法,部署安排下步综合监管工作重点。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松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建立完善权责清晰、重点突出、体系完备、全面覆盖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将其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养老服务体系改革的重要举措,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实施,综合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综合监管体系不断健全,综合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会议强调,要以质量管控为重点,持续提升综合监管能力水平。完善监管政策制度,大力宣贯执行标准,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丰富监管手段,推行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要以“三年行动”为重点,着力解决综合监管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养老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养老领域食品安全隐患、养老领域自建房隐患、养老领域“黑机构”隐患突出问题。要以制式合同为重点,有序促进综合监管提质增效。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秩序,加强养老资金监管。
会议要求,要以信用监管为重点,探索创新综合监管方式方法。梳理归集信息,实施激励惩戒,完善信用体系。要以责任压实重点,健全完善综合监管发展格局。压紧压实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责任。
与会人员还现场观摩了渝中区、两江新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等地综合监管推进情况。铜梁区、巴南区、九龙坡区、江津区、綦江区、万州区、秀山县等7个区县交流发言。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周万利主持会议,市检察院检察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卫生健康委、重庆金融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市民政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区县民政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责编:杨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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